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最新安排,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7月16日开始,到7月30日截止。
浙江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安排
个人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于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账号为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由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自行注册。申报人员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申报人员须按照客观、准确、完整的要求,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及业绩档案库,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申报人员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相关规定处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材料上传管理服务平台。
2.申报地规定。申报人员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人事、社保、劳动关系三者不一致的,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按照《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网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清单
一、个人承诺
二、职称证书
三、行政职务任职文件
四、年度考核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
七、委托评审函等
八、会计专业工作总结
九、论文、论著等
十、其他佐证材料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业绩成果要求
专业技术理论水平
申报人员应了解财务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理论研究能力,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发表论文、编著著作或译作。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员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与成果,主要包括:
(1)制度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执笔制定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等。
(2)实践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改革、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业财融合、重大经营管理、改制、上市、重组、并购、清算等。
(3)理论创新及成果转化类业绩与成果。取得领先的、效果显著的会计类成果,并得到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可;主持(执笔)完成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重点财务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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