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沙元森
6月26日,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近期,网传“道禄涉案被查”一事,系该局正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现查明,道禄自2018年以来,先后伙同历某依、姜某琪、吴某雯等人辗转于江浙多地,以“资助孕妇、助养儿童”为名大量接受社会捐赠,善款大多用于个人高消费,涉嫌诈骗犯罪,警方依法对上述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涉案财物。
披着慈善外衣,干着缺德勾当,道禄机关算尽,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伪善不是慈善,道禄以关爱孕妇、儿童为名,骗取爱心人士捐赠,并将相当一部分善款用于个人消费、挥霍,践踏了社会爱心,玷污了慈善事业,必须以法律之剑除此邪恶。
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载明,2022年6月,道禄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上虞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莲花慈善社”,业务范围是开展弱势儿童、孤儿、单亲困难孕妇救助等慈善活动和慈善文化交流。
经民政部门查证,“莲花慈善社”在上虞区境内共有31名儿童,其中女孩8名、男孩23名。目前有5人已被家人接回,余下儿童还在等待有关部门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些儿童之所以有家难回,因为其中绝大多数家庭都有自己“难念的经”,例如有些儿童的家长未婚先孕,不敢直面社会压力。
可以说,道禄的“生意”从开始就戳中了社会的痛点和短板。他救助未婚先孕的女性,帮助她们顺利生产,给她们提供医疗资源和食宿,还收留弃婴。如果不考虑道禄的贪婪动机,很多被救助者可能对他还是心存感激的。而在道禄看来,这些被救助者不过是他牟利的工具。
如果未婚先孕的女性能够得到社会更多的包容和关爱,她们的生育权和子女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维护。其中很多人可能就不需要到道禄那里寻求帮助。近些年,各地不断简化生育登记的限制性要求,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减轻了未婚先孕女性的压力,但是关爱温度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条件。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但是,道禄一手抓“慈善”,一手抓销售,两者之间不仅没有“隔离带”,反而相互配合,玩起了“障眼法”。生财有“道”的道禄,也戳中了当地对慈善组织监管的薄弱之处。
一方面是生活窘迫的单身孕妇和弃婴,另一方面是挥霍无度、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慈善组织发起人,这样的案例不能重复上演了。否则,寒了捐赠者的心,最终受伤的还是那些应该受到救助的弱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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