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福州最高端的小区选出来的业委会成了天大的笑话?业委会的几个人可能是拿了物业公司的工资,跟物业签署友好协议,三年内不降物业费,不换物业公司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网上流传的一份协议书。

友好合作协议

甲方:福州大卫城业主委员会
乙方:融信(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为保证首届业主大会顺利进行、确保投票活动期间的平稳推进、确保业委会按时成立、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福州大卫城业委会成立后合作事宜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1、经首届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成立福州大卫城业主委员会,乙方在力所能及范围之内为甲方提供小区日常管理必要的协助,以实现甲方履行业委会的小区管理职责
2、乙方应做好小区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一级物业服务标准开展工作、甲方承诺业委会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关于小区物业更换选聘工作,保证乙方3年内在福州大卫城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格
3、甲方承诺本届业委会成立后不提倡、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关于物业费降价表决工作,物业费收费标准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不变,保证小区现场服务品质
4、甲乙双方应对订立本协议的事实及本协议的条款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披露双方订立本协议的事实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内容。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某某建物业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
小区见证人:

这份协议书的核心内容,确实很友好。可以说是一团和气地签署了这份协议书。业委会的两个承诺,一个是承诺物业3年不会换,一个是承诺业委会成立后不提倡、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关于物业费降价表决工作。这就相当于物业进入了3年的保护期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物业费及聘请物业是业主大会才有权决定的,业委会仅是代表业主监督物业管理质量。

  • 据了解,该小区从此陷入死循环:物业没人管——业委会不管事——业主干着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一落千丈。

本来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成本运营比较良性,结果业委会的几个人又是拿工资,又是拿好处,物业公司想赚钱只能降低服务质量或者直接裁掉几个保洁员,用他们的工资来养业委会的几个人。

作为总公司,在考核项目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去考虑“业委会拿工资的因素”,他们发现没有什么利润而且业主投诉率上升,于是就绩效考核往死里整,最终把项目经理整走了,走之前直接把这份“友好协议”公布出来

这下,大卫城的业主直接炸锅了。此事很快引发媒体报道,一个叫海都报比较直接,标题就是如此尖锐,业委会和物业私签协议,把业主卖了?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按理来说,业委会委员是业主公开选举出来的,应该为广大业主谋求利益,怎么胳膊居然往外拐了?这说明,业委会的工作,也需要有人监督,否则容易出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