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网络报道,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起施行 被打还手即互殴成历史。
点评:
大众在面临被他人暴力侵犯时可谓苦“恐被判互殴而不敢还手久已”。
现在,正义终于来了。
其实,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肢体冲突已改简单粗暴地以“互殴”定性实则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代表,因为如此一来,不管发生什么样的纠纷,也不论起因所为何来,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理起来就省却了许多的调查取证等等麻烦,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呗,情节较轻批评教育完事,情节较重,各打五十大板,双双送进去吃几天“八两米”。
法律的公平公正何以体现?以事实为依据啊。
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打不还手”而等待有关人员来和稀泥,则不法分子的气焰势必越来越嚣张,被侵害者和有见义勇为想法的人都会因此变得畏首畏尾而不敢伸张正义,法律的尊严和维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作用将荡然无存,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也将受到极大的威胁。
此外,修改的内容还包括涉及豢养大型犬伤人以及未成年违法行为等如何界定处罚相关内容,请感兴趣者自行学习。
声明:以上文字中新闻和消息部分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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