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然 马骏
6月29日,周景明(现持有身份证上的名字)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请求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的申请暂未通过审批。并晒出当地公安部门的回复,回复中写道,这是周景明近13个月以来提交的第11次更名申请,他频繁申请更名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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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利波律师在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像“朱雀玄武”“周天紫微大帝”“周乔治华盛顿”这类名字,明显带有戏谑、博眼球性质,这种行为与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相悖,不应提倡。在近13个月提交11次更名申请,这种过度频繁的操作,已经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扰乱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行政机关对于不合理、滥用权利的申请,有权依法不予批准。
梁律师表示,从法律实践来看,频繁改名行为可能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或滥用权利,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对于周景明这类以“黑红”为目的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可在拒绝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其行为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必要时依法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审核 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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