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昌吉回族自治州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发布会上,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他指出,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家养老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条例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当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明确了各方责任,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
在记者提问环节,州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迪木拉提·买买提就条例实施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民政部门将重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温靖玄介绍了卫生健康领域的配套措施。她透露,卫健委将强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城市医疗资源下沉,扩大医养结合服务覆盖面,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条例》相关要求落地见效。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特别关注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保障问题。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表示,全力聚焦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落实落地,确保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州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新军则介绍,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老年人医疗负担。
据悉,《条例》已于2025年2月26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的实施将为当地老年人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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