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法网事”官方号发布消息,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首创集团原董事长李爱庆,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死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爱庆案是北京市监委查获的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李爱庆在与某私企合作一个项目的时候,李爱庆收受该私企老板好处费就高达1.6亿余元。
一个项目,一个私企就敢给董事长送1.6亿元,那个合作项目的规模至少也要十几亿,甚至达到二三十亿元吧,私企老板也不是傻子,肯定是要从合作项目中赚回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这背后就是巨大的国有资产流失。
从这个数字就可以看出,首创集团原董事长李爱庆当时在任上的时候是有多么肆无忌惮,后来眼见东窗事发被盯上调查的时候,李爱庆就开始烧香磕头、转移赃物、假造账目、掩盖证据。
最终李爱庆不仅没有保住他依靠受贿和滥用职权获得家族财富,他的儿子、哥哥、侄子、司机都涉案接受调查,这完全是把国有企业当做家族敛财的“聚宝盆”,李爱庆案件就是一个家族式靠山吃山、靠企吃企的典型案件。
这样的人不判死刑是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足以震慑那些有类似妄念的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