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超龄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现象愈发普遍。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超龄工作者若在工作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在法律实践中存在诸多复杂情形,翁婧孜律师将为您分析这个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判断超龄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一般而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超龄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这种劳务关系下,他们一般无法像普通劳动者那样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例如,王大爷退休后被某公司返聘担任顾问,工作期间意外受伤,由于王大爷已享受退休金,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便不能走工伤认定流程来获取工伤保险赔付,而是需依据双方约定、过错情况等,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

但对于那些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情况则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く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若符合上述情形,超龄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其实自2024年7月1日起,企业无法为超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已经解决。根据《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此分散各类从业单位工伤风险。

对于超龄工作者自身而言,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应明晰相关法律责任,依法保障超龄员工的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翁婧孜律师

四川蜀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证,会计师证,担任成都市青羊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员。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尤其擅长建筑领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企业财税法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