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桂林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苏某某参加广西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环节。经考察核实,根据《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条第四点、第十点规定,该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
该公告强调考生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因此这一结果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此前,有网友发文称,在《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选名单》中,考生苏某某曾因虐猫被华中农业大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尽管有人认为该给苏某某一个机会,但很多网友坚持认为其个人道德品质存在问题,并不适合从事公共服务类岗位。
公共服务类岗位面向大众,关涉公共利益,确实需要由品质过硬的人员来任职,以展现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公共服务单位的良好形象。但值得注意的是,取消苏某某的招聘资格,并不是规则主动“拦截”的结果,而是舆论发酵后有关部门采取的举措。换言之,如果不是舆论汹汹,考试总成绩位列该岗位第一名的苏某某大概率会被录用。
理论上,苏某某能进入报名考试通道,说明满足该次招聘的基本报考条件,但这与当地最新定论苏某某“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某种意义上的逻辑冲突。这一情境的出现,究竟源于何种问题?是最初把关不严,还是考察环节有所疏漏?对此值得审慎梳理,且围绕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
事业单位招录事务,极受公众关切。近年来,个别事业单位的招聘因公平性、规范性、透明度的缺乏,而惹来争议。全方位把好招聘对象审核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敬畏民意的应有之义。
考生因虐猫被取消招聘资格,可能是史上第一例。这也在一定意义上提供了借鉴“样本”。但这个“样本”本身还不够清晰、饱满,有待根据国家规定进一步“优化”。
早在2017年11月,人社部就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明确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将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现实案例提醒,针对相关命题或问题,地方当尽快对照前述规定,建立系统性、规范性规则和机制,既防止其他“苏某某”混入体制,也令相应“淘汰”行为更有依据。
这么做,可以避走弯路,节省公共资源。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