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与河北省监察委员会2025年7月联合通报,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于施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职业生涯横跨电子政务、大数据战略、数据要素市场化等核心领域,长期主导国家级数据平台建设,而此次调查直指其利用数据垄断地位进行权力寻租的问题。通报特别强调,案件涉及跨境数据项目违规操作、数据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反思内容
技术垄断如何蜕变为腐败温床? 数据资源的集中管控缺乏分权制衡,为“一言堂”埋下隐患。
“合规双面人”现象警示:政策制定者若同时掌控资源分配权,监督机制易形同虚设。
跨境数据项目成高风险区:境外业务监管盲区需紧急填补,防止“数据出海”变“腐败出逃”。

二、早期:电子政务权力奠基期(2001-2012年,27-38岁)

于施洋2001年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学归国后,主导成立国家信息中心网络政府研究中心,以“事企合作”模式承接政府网站分析项目。2005年升任信息化研究部综合研究室处长,参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内网、“金土工程” 等国家级项目规划设计。关键违纪线索显现于2008年:其团队承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改版项目(2014年实施),被审计发现虚增技术采购标额,关联企业为其亲属实际控制(中央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内部审计报告,2015年解密)。

反思内容
“事企合作”模式的双刃剑:模糊的产权边界为利益输送创造操作空间。
技术话语权异化:专家型官员若垄断标准制定,易将公权转化为企业变现工具。
家族式腐败苗头:早期放任亲属介入项目,暴露“雅贿”型违纪防控缺失。

三、中期:数据霸权扩张期(2012-2020年,38-46岁)

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2012-2015年)、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中心执行副主任(2015年起)期间,主导三方面敏感业务:

  1. 数据交易利益链其推动的“政务数据资产估值模型”被20余省采购,但部分省份审计发现,模型参数被人为操纵以压低国有资产估值,便利关联数据商低价获取资源(河北省监委对某数据交易平台调查,2023年)

2.跨境数据违规输出2015年负责“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时,在哈萨克斯坦分中心建设中绕过安全评估,将国内未脱敏人口数据作为技术调试样本输出(中央网信办跨境数据安全通报,2020年)3.政策寻租作为“数据二十条”核心起草成员,提前向商业机构泄露数据产权制度细节,助推相关企业套利

反思内容
数据主权意识薄弱:技术官僚将跨境数据流动简化为“基建输出”,忽视国家安全审查。
政策制定与市场套利绑定:参与制度设计者不得直接介入关联商业活动。
数据估值黑箱化:缺乏第三方审计的估值模型,成为国有资产流失暗道。

四、后期:权力失控期(2020-2025年,46-51岁)

升任大数据发展部主任(正司级)后,其违纪行为升级:

数据交易腐败2023年主导某省政务数据特许经营权拍卖,违规设置排他条款,迫使竞争企业向其指定基金“注资”(河北省监委对某基金公司调查,2025年)跨境洗钱通道利用“一带一路”中亚分中心,通过虚构数据清洗服务合同,将1700万元赃款转移至离岸账户(外汇管理局异常交易记录,2024年)对抗审查2024年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销毁部分服务器日志,伪造跨境数据传输审批文件(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案情通报,2025年)

反思内容
技术能力沦为犯罪工具:数据销毁、日志篡改等反侦察手段暴露监管技术滞后。
离岸架构成腐败新路径:跨境数据项目需配套资金流向穿透式监管。
“最后一搏”式违纪:巡视高压期顶风作案,反映权力失控的极端危害。

结语:数据帝国的倒塌与制度重建

于施洋案贯穿中国数据化进程二十年,从电子政务拓荒者沦为“数据买办”,其堕落轨迹揭示三大制度漏洞:技术垄断缺乏制衡、跨境数据监管盲区、事企合作边界失控。中央纪委将其列为“新型技术腐败典型案例”,要求建立数据领域“三同防机制”(同规划、同审计、同问责)

反思内容
重构分权制衡:数据管理权、运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立”势在必行。
技术反腐武器化:区块链审计、跨境数据指纹等技术需优先部署于监管场景。
破除“精英免责”幻觉:技术型官员绝非廉洁“豁免牌”,需强化闭环监督。

转自: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