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说不签字拆迁,第二天家里就停水断电,说是‘管道维修’,这明摆着逼我搬家啊!” 不少农民遇到过这种糟心事。但你知道吗?断水断电逼迁,早被法律明文禁止了!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用《行政强制法》带你维权,让这些歪招不管用!
一、断水断电逼迁?违法!法律早有“硬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43条清清楚楚写着: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不管对方找啥借口 ——
说“施工不小心挖断水管”?连续断3天以上,十有八九是故意的;
哪怕是村委会、开发商动手,只要和拆迁挂钩,都算逼迁,必须担责!
二、被断水电别慌,3步取证留证据
拍现场、录言行
用手机拍断水断电的阀门、电表箱,录下和对方交涉的对话(比如问“为啥只停我家的电”),记住对方工号或长相,这些都是逼迁的铁证。
报警 + 要回执
立刻打110,说“因拆迁被故意断水断电,影响基本生活”,一定要拿到接警回执单(上面有报警时间、内容),这是证明对方行为的重要凭证。
留缴费凭证
找出最近的水电费缴费单、转账记录,证明自己没欠费,断水电是对方故意为之,不是“正常停供”。
三、维权有招:投诉+起诉,让对方赔损失
先投诉:拿着证据向乡镇政府、住建局反映,要求责令恢复水电;
再索赔:要是断水电导致冰箱里的肉坏了、大棚蔬菜旱死了,可按《民法典》第267条,起诉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别让断水断电的歪招得逞,咱农民的基本生活,法律说了算!你见过用这招逼迁的吗?评论区聊聊,一起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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