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灵川融媒体发布通报,对一名拒服兵役的男子周某实施多项处罚。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提醒公众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责任。

事件经过:多次申请退兵,劝导无效

周某,男、汉族,2004年10月出生,户籍地为广西灵川县大圩镇上桥村,大学专科毕业班生。2025年2月,周某通过个人自愿报名、乡镇初检、县总检合格和政治考核后,参加役前教育并签订《依法服兵役承诺书》。3月1日,他被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服役于陆军某部队。

入伍后,周某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先后向组织递交3次自愿退兵申请,多次强烈要求离开部队。尽管部队、县兵役机关及亲属多次劝导,周某仍坚决拒服兵役。最终,部队依据规定对其作除名处理。

处罚决定:七项措施严惩,纳入失信名单

为整肃征兵纪律、维护依法服兵役秩序,灵川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中央军委相关文件,决定对周某实施以下处罚:

  1. 纳入失信名单:将周某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实施)。

提醒与来源

该通报旨在警示公众,依法服兵役是公民义务,拒服行为将面临严重后果。请社会各界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国防秩序。

来源:广西桂林灵川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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