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抗HIV感染药物临床耐药性研究及数据递交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抗反转录病毒药物临床研发,提供关于临床耐药性检测和分析及其资料递交相关技术建议。
临床耐药性研究是抗反转录病毒药物临床研发的一部分,可为新药上市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指导原则》建议在药物临床研发的各个阶段都进行耐药检测和分析,不应延迟至III期临床研究或上市许可后才进行耐药性评估,在I期和II期临床研究期间即应开始临床耐药研究。
《指导原则》进一步从概念定义、研究目的、检测类型、检测方法、研究人群及样本收集、开展阶段、交叉耐药性、数据分析、经治耐药患者的附加耐药性分析、说明书等方面,阐述一般考虑。其中指出,进行临床耐药性研究,首先应明确相关概念。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应基于新药自身的特性、临床研究的目标人群等,对病毒学失败等概念进行清晰的定义。建议对所有发生病毒学失败及提前中止治疗的HIV-1感染者进行临床耐药研究。在以HIV-1感染者为受试者的所有研发阶段,均建议开展耐药性研究,包括概念验证阶段、剂量探索阶段和确证性研究阶段。
《指导原则》表示,应在说明书相应项下(如临床试验、药理毒理等)呈现耐药性和交叉耐药性研究的主要结果,为指导临床用药提供相关信息。
《指导原则》还对研究计划和方案、研究报告考虑要点、数据库格式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抗HIV感染药物临床耐药性研究及数据递交指导原则》的通告
(2025年第23号)
为指导抗HIV感染药物临床耐药性研究、数据递交及其评价,提供可供参考的技术标准,药审中心制定了《抗HIV感染药物临床耐药性研究及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抗HIV感染药物临床耐药性研究及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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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网站、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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