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广州水果店老板娘刘某,与23岁的货车司机陈某“姐弟恋”。一天,陈某以“回家有事”突然消失,还拒接电话、拉黑微信。这时,刘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刘某在广州经营一家水果店,2023年,他与陈某相识。

当时,陈某自称是货车司机,26岁,两人很快开始“姐弟恋”。

然而,不久,陈某说“回家有事”,要回老家湖南湘阴。

刘某也没多想,就让他回去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陈某刚走没多久,就拒接她的电话、还拉黑了她的微信。

这时,刘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后来,她得知陈某实际年龄只有23岁,比自己小了整整8岁。

让她崩溃的是,此时她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多次联系陈某索要5000元打胎费,却遭拒绝。

两人争执不下,因错过适宜流产时间,她决定生下孩子独自抚养。

孩子出生6个月后,刘某因经济压力大,便带着孩子找到了陈某老家。

然后,让她再次崩溃的是,她发现陈某已结婚,妻子正在坐月子。

刘某便提出要陈某支付5万元抚养费,用于开店维持生计和抚养孩子。

陈某母亲答应给刘某3万元营养费,但要求把孩子留下给儿媳当双胞胎养。

刘某当场拒绝。

协商过程中, 双方情绪失控,矛盾激化,陈某动手将刘某推倒在地,怀中的婴儿也险些摔落。

陈某的妻子也很生气,指责刘某打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幸亏当地警方及时到场劝离双方,才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刘某携子千里寻父一无所获,只得返回广州继续经营水果店,她说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民法典》第 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 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律师强调:无论父母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这一责任不因情感纠葛而免除。

所以,刘某带着孩子寻父没错,索要5万元抚养费,也合情合理合法。

陈某作为孩子的生父,从当初一走了之“玩消失”,到后来拒付5000元打胎费,再到动手将刘某推倒在地。

一系列行为,都彰显了他对女性和孩子的不负责任,为人所不齿。

陈某母亲想拿3万元把刘某的孩子买下来,也让人啼笑皆非。

刘某的孩子真可怜,他一出生就没父亲,好不容易找到父亲,却不被认可和接受,个人的权益无法保障。

作为成年人,应该管住自己的行为,有些事要么不做,做了就要负责,尽量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