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技管发〔2024〕13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5年7月8日至7月21日
02
申报条件
(一)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以前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二)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三)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四)经母公司授权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且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美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发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支持:
1.申报企业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申报企业被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应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
4.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03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经母公司授权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且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美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发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的,可再给予300万元人民币的认定奖励,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支付。
04
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2025年7月7日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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