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您好,我今年62岁,手里有三套房:一套自住的老房子,两套出租的小户型。孩子们都在国外定居了,我在考虑怎么处理这些房产。是现在都卖了留现金给孩子,还是继续持有收租金?
您这个年纪考虑资产传承确实很有必要,而且你想得很周到。
从你的情况来看,孩子们都在国外,对北京的房产可能确实用不上。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分类处理。
自住的房子如果你还要住,就先留着。两套出租的小户型,我建议尽快出手。现在小户型老房子的流通性越来越差,年轻人不愿意买,以后会更难处理。
卖房的时机选择也很重要,建议等市场稍微回暖一点再出手,不要在最低点割肉。卖了之后的钱,一部分可以买大额存单或者理财产品,一部分留现金应急。
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减少了管理麻烦,第二避免了房产贬值风险,第三给孩子们留的是流动性更好的资产。
另外,如果您身体还好,也可以考虑卖掉自住的老房子,买个品质、环境好一点的房子养老,剩下的钱做理财。关键是要让自己生活得舒心,钱够用就行。
若两套出租房的租金回报率(年租金 / 房价)较高(如超过 3%),且稳定性强,继续持有可能比 “卖房买理财”(当前大额存单利率约 2%-3%)更划算,需具体计算收益差,而非一概而论 “尽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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