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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德黑兰大使馆被占以及60多位工作人员被扣为人质,这对美国朝野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在处理使馆人质危机时,卡特总统明确指示有两个目标必须要达到:一是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二是确保人质安全获释。

卡特总统认为这两大目标是相辅相成的,并不矛盾,就像他在1980年8月27日会见记者时所说:

“有益于我们国家及其利益与原则的事同对人质的生命和安全最有利的事是紧密相连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的情况。在我的思想中,我力图使它们和谐一致。我认为,我迄今所采取的每一个行动,决不会放弃我对两者之中任何一个所承担的义务,既不放弃我国的威望和利益,也不放弃人质的生命、安全和自由。”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确保人质安全这两个目标的重要性会随着情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例如在1979年12月7日卡特直言:“为了避免使人质丧生于乱枪之中,我们不想采取军事行动。我们采用万斯提出的温和的、谨慎的方法,以使人质能够安全地回家。这是我最为关注之所在。”

但是没过多久,面对伊朗方面的强硬姿态,卡特又在12月28日明确表示:“在人质危机中,我们绝对不能忽视了自己的根本目标,即保护美国的长远利益,为了达到此等目的,我们要让伊朗人知晓,非法扣押我们的同胞是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的。”为了美国的荣誉和利益,卡特政府决不能答应伊朗的如下要求:将巴列维前国王交给伊朗革命政权;为美国过去历届政府的伊朗政策道歉;让美国驻伊使馆人员接受伊朗法庭的审判。

这样看来,在美国的目标和伊朗新政权的诉求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也注定了美国人质危机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妥善解决。

1、外交解救人质的失败

当美国人质危机这一突发事件出现后,美国驻德黑兰临时代办立即与刚刚从阿尔及利亚返回的巴扎尔甘首相和亚兹迪外长取得联系,寻求解决人质危机的途径,但是巴扎尔甘政府的权力到这个时候已经受到严重削弱,不能再如2月14日美使馆第一次被占时那样容易地解决此等危机了。

美国政府深知,这时只有霍梅尼才拥有释放人质的权力,所以在使馆被占的次日,国务卿万斯等人就向卡特总统建议派特使和霍梅尼直接会面,并且提议让前司法部长拉姆齐·克拉克和前驻德黑兰外交官威廉·米勒承担此任,虽然霍梅尼起初答应与此二人会晤,但是当他们于11月7日在土耳其转机时,却得到了霍梅尼不与之谋面、而且规定任何伊朗官员均不能与美国政府代表会见的消息,对此等变故,万斯分析可能是因为他们在飞往伊朗的途中宣布了总统特使的身份,万斯认为如果他们保持非官方身份可能就会是另一种结果。

的确,对于刚刚谴责了巴扎尔甘等人“阿尔及利亚会晤”的霍梅尼来说,此时与美国总统特使见面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至此,美国与伊朗直接接触解救人质的努力宣告失败。

在与伊朗直接接触失败后美国也寻求国际社会的帮助,以期通过间接渠道解救人质。卡特总统请求教皇保罗二世劝说霍梅尼释放人质,但教皇的努力不仅没有换回人质,而且他本人还遭受到霍梅尼的侮辱。

美国还与阿拉法特领导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取得联系,希望巴解组织在这件事上给予帮助。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是第一个承认伊朗革命政权的政治组织,在霍梅尼1979年2月初返回德黑兰时,阿拉法特曾亲自到德黑兰迎接,深得霍梅尼赞赏。

伊朗伊斯兰革命成功后,伊朗新政权对巴勒斯坦的解放事业也持坚定的支持态度,阿拉法特是伊朗革命后霍梅尼接待的第一位国外来访者,正是借助这一层关系,巴解组织在促成霍梅尼于11月17日下令释放13名妇女和黑人人质一事上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13名人质的获释曾经给人以希望,但是此后事态的发展证明这并不是伊朗要与美国寻求和解的信号。美国随后就此恶性事件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12月中旬,国际法院迅速通过对美国有利的初审结果,虽然几乎所有的政府都对伊朗的行径表示谴责,但是这对人质的立即获释并没有多大帮助。

此外,美国也曾把希望寄托在联合国身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瓦尔德海姆也曾为解决人质危机于1980年1月1日专程前往德黑兰,但是他从那里并没有带?乐观的消息,就如布热津斯基在1月7日记载的那样:

“…总统同瓦尔德海姆会见…瓦尔德海姆滔滔不绝地讲述他在德黑兰遇到的困难。他反复提起‘阴谋杀害我’以及绘声绘色地描述他在三天访问中所冒的危险。”

通过和平的外交途径已经很难解决人质危机了,但是瓦尔德海姆仍然反对美国对伊朗实施制裁,“他认为制裁实际上无补于事,并且敦促总统就此止步”。

不过,面对温和的外交努力的失效,美国已经感到厌倦,并且早就针对伊朗着手制定并逐步实施一些包括制裁在内的强硬措施了。

2、对伊朗的全面制裁

对伊朗采取一些强硬措施,以期改变伊朗在人质危机中的不妥协立场,是卡特政府的另一政策选择。

卡特总统于11月9日下令禁止向伊朗运送拟定中的价值3亿美元的军事部件,这给正面临北部库尔德区动荡和伊拉克危胁的伊朗新政权造成一定的麻烦。随后,卡特政府又展开了一系列的反伊朗行动,例如驱逐非法停留在美国的伊朗留学生,并冒着被控违反言论自由的危险禁止伊朗人在美国举行任何示威游行;禁止进口伊朗石油;冻结伊朗在美国银行及其海外分行的约为120亿美元资产,此项行动尤为重要,它增加了美国此后与伊朗人讨价还价的砝码。

与此同时,卡特政府还与盟国积极协商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并没有获得盟友的积极响应,直至12月31日安理会才通过了第461号决议,规定如果到1980年1月7日仍还没有释放人质的话,届时安理会将重新开会以通过对伊朗实施制裁的决议。

1月12日,安理会最终就制裁伊朗问题进行了表决,虽然有10票赞成,但是因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苏联的否决,所以最终没能够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联合国决议,这就使得美国在制裁伊朗问题上仍然得不到国际社会甚至其盟友的广泛认同。

已经被人质危机搞得焦头烂额的卡特总统,显然不再对德黑兰有所希冀,于是他在1980年3月22日作出重要指示:

“准备采取下述一些行动:实施正式的经济和贸易制裁…驱逐所有伊朗的外交官。…要求它们(美国的盟国)和伊朗断绝外交关系,并在确定的日期对伊朗实施制裁措施。…向我们的盟国发出警告,指出除此之外我们可选择的办法就是采取军事行动”。

4月7日,对和平解决人质危机不再抱有希望的卡特总统,宣布断绝和伊朗的外交关系,并且单方面宣布实施苏联在1月12日否决的对伊朗的经济和政治制裁措施。接下来,军事营救就成为美国解决人质危机的必然选择。

3、武力解救的失败

其实卡特总统在人质危机爆发后不久就作出如下决定:为了使人质获得自由,首先要穷尽一切和平的尝试;但是与此同时,也一定要积极制定周密详实的军事营救方案,以便在人质受到伤害和严重威胁时能够采取突然行动。

1979年11月6日,在关于人质危机的特别协调委员会的会议上,布热津斯基曾建议认真考虑三个军事应急措施:

一是营救行动;二是如果美国人质被杀,美国就采取报复行动;三是假如伊朗作为政治实体突然崩溃的话,美国要对伊朗西南部的广大油田区域实施重点行动。

美国时任国防部部长布朗措辞强硬的备忘录,也在12月1日被布热津斯基呈给了卡特总统,布朗认为严肃考虑军事选择解决人质危机的时机已经成熟:

“我自己的判断是,如果外交途径可望出现进展,并且没有证据及重大嫌疑表明人质受到伤害,那么,我们可以利用外交渠道进行10天至15天的努力,假若我们的盟国同我们一起采取强有力的经济制裁措施对付伊朗,那么我们也许还会再赢得一周左右的时间。但即使到那时,我认为我们也不能再延误了,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至少应采取最温和的军事行动”。

事实上,美国军事解救人质计划几乎是和外交努力同步研究制定的,外交解决人质危机希望的破灭自然会使军事行动成为一个可行的选择。

1980年3月22日,总统卡特、副总统蒙代尔、国务卿万斯、国家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国防部部长布朗、中央情报局局长特纳、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琼斯等人齐聚戴维营,探讨军事解救人质计划。

国务卿万斯一如既往地反对以武力方式解决问题,但是他的意见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普遍认同,对伊朗采取强硬立场几乎已经成为决策者们的共识。

卡特总统在4月7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会议上坦言没有对伊朗采取更果断的措施是一个失误,再三思考之后,他最终作出了对伊朗实施强硬经济制裁和断绝外交关系的决定;11日国家安全委员会就军事营救人质问题召开了最具决定性的一次会议,尽管代表万斯出席会议的副国务卿克里斯托弗极力反对,但是布朗、布热津斯基等人鼎立支持,最后卡特总统一锤定音:“我们必须毫不迟疑地干起来。”

4月24日上午10时30分,策划已久的军事营救方案正式开始实施,8架从位于波斯湾尼米兹号航空母舰上起飞的直升飞机和6架从埃及出发的C-130运输机驶向伊朗。按照行动计划,这些飞机首先降落在伊朗内陆塔巴斯小镇附近,也就是行动计划中所称的“沙漠一号”,在那里为直升机加油并用其把突击队员运送到距德黑兰200里的沙漠地带,即“沙漠二号”,之后再从此飞往德黑兰。

但是飞抵“沙漠一号”时,有两架直升机因为故障而撤出营救行动,不过这时仍然还有行动所必须的6架直升机,而且C-130运输机也准时抵达集合地。但是对营救行动而言不幸的是,稍后又有一架直升机因为液压问题而不得不退出行动,这样就只有5架直升机了,已经达不到营救行动至少所需的6架,万般无奈,卡特总统于下午4时57分下令终止了此次营救行动。

但是美国人的厄运仍还没有结束,在返回时,一架直升机又和一架运输机相撞,致使8人丧生,3人受伤,其他人则于当晚飞离伊朗。美国军事营救人质的行动遭到彻底失败。

4、人质危机的解决

营救行动失败之后,伊朗为了防止美国人故技重施,遂把人质秘密转移到全国各地分散关押,这就使得美国强行营救人质更没有可能。此前的营救行动是秘密展开的,一经公布美国内外一片哗然,之后背负更大压力的卡特政府宣布对伊朗实施更为严厉的多重制裁措施,西欧和日本也步美国之后尘制裁伊朗。

国际社会的严厉制裁使得伊朗遭受重大损失,直接恶化了国内经济态势,新生的伊斯兰共和国也因此遭遇到更为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伊朗决策者不得不对美国人质危机重新考虑。促使霍梅尼考虑解决人质危机的另一个直接因素是伊朗与伊拉克日趋紧张的关系,这时两伊的边界冲突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伊朗不得不把关注重心放在抵御伊拉克萨达姆的进攻上。

再者,7月27日巴列维国王在开罗病故,这就使伊朗要求遣送他回国的要求自然消失。9月12日,霍梅尼指出伊朗释放人质的四个条件:美国答应把已故国王的财产归还伊朗;取消美国对伊朗提出的财产要求;保证不再干涉伊朗内政;解冻在美国和美国以外的伊朗资产。

正当美国和伊朗为释放人质进行接触时,两伊战争爆发了,这大大缓解了德黑兰和华盛顿之间的矛盾,为迅速解决人质危机提供了可能。为了换回被美国冻结的财产,摆脱不利的国际处境,伊朗议会在11月2日通过决议,表示愿意在美国满足霍梅尼上述四点要求的前提下就人质问题与华盛顿进行谈判,伊朗还请阿尔及利亚作为谈判中间人。

华盛顿对伊朗的上述动向表示欢迎,在阿尔及利亚政府的协调下,副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同伊朗展开谈判,尽管伊美直接交涉取得一些进展,但是当伊朗要求美国放行冻结的140亿美元、支付100亿美元作为今后归还国王财富的保证金,并向伊朗做正式道歉时,美国给予拒绝。

这时美国政局发生重大变化,在1980年11月举行的美国大选中罗纳德·里根当选为新总统。他在竞选时严厉谴责伊朗扣押人质的行为,伊朗政府感到里根上台后很可能采取比卡特政府更为强硬的政策,如果在新总统上任前解决人质问题可能会减少一些麻烦。

正如伊朗首要谈判代表贝赫扎德·纳巴韦在1991年所言:

“卡特选举失利,即将被视伊朗为野蛮的勒索者的里根取代…如果人质危机不能在卡特任期解决,美国在里根时期很可能像现在对待伊拉克一样地对待伊斯兰共和国。”

在这种形势下,伊朗和卡特政府都渴望在里根入主白宫前解决人质问题。经过紧张密集的谈判,双方终于在1981年1月19日达成释放人质的“阿尔及尔协议”,其主要内容是:

(1)美国将不采取军事或政治等方式干涉伊朗内部事务;(2)美国将解除对伊朗资产的冻结以及贸易制裁;(3)美国确保自己的法庭将按照“主权豁免原则”考量前国王财产的移交伊朗问题;(4)伊朗释放所有52名人质。

这样,持续两年之久的人质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尽管伊朗没有完全达到收回被美国冻结的财产的目的,但是却得到美国如下承诺:美国将不寻求以任何方式推翻伊朗革命政府或者干涉伊朗内部事务。

1981年1月20日,就在里根的总统就职典礼后几分钟,已被扣444天的52名人质乘一架阿尔及利亚飞机离开德黑兰,飞往位于德国法兰克福的美国空军基地,前总统卡特以现总统里根特使的身份在那里接待了他们,在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和事件汇报后,他们飞回华盛顿,并受到英雄般的欢迎。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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