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祁东县的一个案子,像根刺扎在不少人心里——一个刚满14岁的女孩,被镇上68岁的摩的司机强奸了,最后摩的司机被判了三年半有期徒刑。这事让人听了心里发堵。

2025年7月8日,女孩的亲属李大仁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李大仁告诉媒体记者,这个女孩的命苦。爹和爷爷早就去世了,妈妈也改嫁走了,女孩一直跟着奶奶过,在祁东县第一中学上学。家里条件不好,学校离家又远,平时只能自己想办法往返。就是因为此,女孩被那个姓李的摩的司机钻了空子。

李大仁称,摩的司机李某看着不起眼,整天开着摩的在镇上晃悠,会主动提出载女孩上下学。一来二去熟了,就开始给女孩买东西——一部二手vivo手机,还有个电话手表。女孩哪见过这阵仗,由于家里缺这些东西,因此,慢慢就放下了戒心。摩的司机李某又总是邀她去家里,说给她做点好吃的,女孩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真就去了。

李大仁接着称,2024年5月,女孩刚过14岁生日没多久,便在摩的司机家里第一次被强奸了。事后,摩的司机撂下狠话:“你敢不来,我就把这事捅出去,让你在学校抬不起头。”一个半大的姑娘,哪经得住这种吓唬?6月,女孩被逼着再去老汉家,又遭受了一次强奸。

据李大仁介绍,要不是学校发现孩子老是不去上课,这事还不知道要瞒到什么时候。去年6月25日,学校给家里打电话,李大仁便赶紧跑到学校。老师和家里人问了又问女孩,女孩咬着牙不说,只说没什么。最后老师建议去医院查查,祁东县人民医院的妇科检查结果出来,女孩的处女膜有陈旧性裂伤——这才报了警。

李大仁叹气道:“女孩一开始是真不敢说。怕家里人骂,更怕传出去被人指指点点。前四次去派出所做笔录,她都只说被摩的司机摸了,直到第五次去派出所,在我的反复鼓励下,才哭着把两次被强奸的事说了出来。”

媒体记者经过了解发现:今年3月,法院判了,摩的司机因犯强奸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但可气的是,老汉当庭就不承认强奸,他说“就是摸了摸,没别的”,法院判决后还不服,又上诉了。而且,摩的司机连一分钱都不愿意赔偿。

一位律师告诉媒体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强奸14岁以上妇女,三年到十年都是正常判罚,这个刑期在正常的幅度内。但李大仁心里过不去这个坎:“摩的司机都68岁了,用这种手段欺负孩子,还威胁人家,判这点刑期够吗?”

这事传到网上后,评论区炸开了锅,满是火气。

有人盯着刑期骂:“强奸未成年人,还是两次,居然按最轻的判?这法律是在保护谁?”“三年半?他出来还能活蹦乱跳,孩子这辈子的阴影谁来赔?”更有人直接喊:“这种恶人就该重判,提议死刑都不过分!”

不少人替孩子揪心:“才14岁啊,刚懂事的年纪,被这么糟践,以后可怎么过?”“家里条件不好,孩子本来就缺关爱,摩的司机就是钻了空子,太不是东西了!”

还有人把矛头对准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谁?受害者是未成年,施暴者倒判得这么轻?”“强奸罪的罚则该提一提了,不然根本镇不住这种恶人!”

看着这些评论,能感觉到大家的愤怒里,藏着对孩子的疼惜,对施暴者的憎恶,还有对公平的期盼。

说实在的,不管法律条文怎么定,这种利用孩子单纯、家境不好而实施侵害的行为,本身就够让人齿冷的。摩的司机68岁的年纪,本该是看着孙辈长大的年纪,却用威胁、引诱的手段伤害一个14岁的姑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犯罪,是坏到了骨子里。

女孩心里的疤,可能比刑期长得多。希望这件事能让更多人警醒——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就得零容忍,罚得狠一点,才能让那些藏着坏心思的人不敢伸手。更希望这个女孩能慢慢走出来,往后的日子能少点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