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705号
执行标的:155794.93元
被执行人:刘丽敏
身份证号码:410928197701150081
住址:濮阳县城关镇龙升佳苑一期048幢1单元602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丽敏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丽敏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27
(王法官)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705号
执行标的:155794.93元
被执行人:李德国
身份证号码:410928197709202114
住址:濮阳县城关镇龙升佳苑一期048幢1单元602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德国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德国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27
(王法官)
执行案号:(2022)豫0902执4496号
执行标的:25212元
被执行人:郭洪杰
身份证号码:410901198402052312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东田村286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洪杰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洪杰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27
(王法官)
期数丨2430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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