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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查处4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 4名违法人员在丰台某市场南门辅路以招手拦截过往车辆的方式收购旧机动车,造成该区域秩序混乱,被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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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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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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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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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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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且情节较重。 警方依法分别对4人作出 行政拘留5- 9日 的处罚。

此外,警方提醒:公共场所秩序需共同维护!任何以非法方式招揽生意、干扰正常交通和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市民自觉遵守法规,选择正规渠道交易,切勿因小失大!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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