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十三妹

南京红姐事件237人参与,11人HIV阳性?

随着南京红姐事件持续发酵,一些谣言也在挑动公众神经。

昨晚传播最多的两条谣言是,“237名涉事人员身份已核实”,“11人检出HIV阳性”。

幸好抖音平台及时出手,联合南京警方迅速辟谣,并处理了超过1.4万条相关谣言,处罚了相关帐号。

南京红姐事件的核心本是一起恶性违法案件:38岁外省来宁人员焦某某假扮女性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并偷拍视频上传网络。

然而在舆论发酵过程中,事件却被裹上层层谣言外衣——从“60岁大叔”的人设扭曲到“1691人发生亲密行为”的夸张渲染,让这起事件更具传播性。

当虚拟世界的信息污染已如沙尘暴般席卷现实,谣言传播的规模与速度就暴露了网络治理的薄弱环节。这种情绪组合成为谣言传播的超级燃料,在算法推荐机制的助推下,真相在信息洪流中节节败退。

平台数据显示,“237人身份核实”与“11人HIV阳性”等虚假信息在短时间内裂变扩散,最终形成1.4万条谣言内容的庞大体量。此类谣言精准地利用了公众的两大焦虑点:道德恐慌与健康危机。

当“男扮女装”“性行为偷拍”等标签刺激着传统伦理观,“HIV阳性”的虚假结论则直接点燃了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担忧。

更深层的社会焦虑在疾控部门的回应中得到印证。事件曝光后,大量市民致电疾控中心咨询健康风险,工作人员不得不反复强调:“官方肯定都会采取措施,不放心可随时检测”。

公众的恐慌并非空穴来风——当隐蔽的性行为网络与传染病防控产生交集,这种担忧体现了社会对健康危机的集体创伤记忆。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疾控部门一方面介入排查,另一方面坚守法律边界:“焦某某是否有传染病属于个人隐私”。这种平衡恰恰揭示了现代社会的治理困境:在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钢丝上,任何一步都可能引发新的争议。

隐私权在数字时代遭遇了双重践踏。焦某某偷拍并传播他人私密影像的行为,已被法律专家明确界定为对隐私权与肖像权的双重侵犯。

更具反讽意味的是,在受害者隐私遭加害者剥夺的同时,网络谣言机器再次碾过他们的尊严——虚假的“HIV阳性”标签使本已遭受伤害的个体面临二次伤害。

当私密空间被技术暴力侵入,当个人健康数据成为谣言素材,我们不得不直面数字时代的权利悖论:技术在赋予个体表达权的同时,也创造了新型的侵害工具。

从法律视角审视,焦某某的行为已触碰多条红线。根据刑法规定,其传播淫秽视频行为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分析指出,鉴于社会影响恶劣,可能面临2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男性间的性交易行为被法律界定为卖淫嫖娼,需接受行政处罚。更复杂的是民事责任——视频中的受害者可主张隐私权、肖像权侵权赔偿。

一案三责的法律后果映射出违法行为的辐射性危害,也检验着司法系统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能力。

构建清朗网络生态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此次事件中,抖音平台主动与监管部门核实并处置谣言的举措值得肯定,但1.4万条谣言的存在也反映出事前防范机制的不足。

法律层面需加大对网络造谣的惩戒力度,技术层面应建立谣言识别与阻断系统,而个体层面则呼唤媒介素养的提升——

当技术赋予每个人扩音器时,学会在发声前思考,在传播前辨别,才是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原则最深刻的践行。

这年头,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吃瓜群众,不仅需要情绪,更需要理性,需要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