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胖胖之前写过哄抢类的文章,当然,被删了。
删得很干净,所以,这次胖胖为了安全起见,把内容特地放到小号。
其实,人性最真实的一面,不一定是在庙堂之上,而是在街头巷尾。
齐鲁晚报7月7日有一则报道:
多位网友爆料称,河南商丘永城市开源路的一位卖西瓜的大爷,长期在马路边摆摊,甚至铺开占据了半条马路。
城管和警察多次前去劝导未果,当天与大爷发生冲突。
大爷情绪激动,竟然开始自己开车碾压自家西瓜,还用西瓜砸警察,甚至当街脱衣。
最终,他被警方带走,摊位无人管理。
接下来的画面,令人瞠目结舌。
围观群众开始陆续“接管”这地上的西瓜,有的抱起就走,有的甚至小跑着冲进瓜堆,生怕抢不到。
更有甚者在接受采访时还补刀一句:“西瓜不好吃。”
明抢完了还要嫌弃一句,好像这不是偷窃。
视频拍下了这一幕幕,男女老少,甚至还有带孩子的妇女。
他们脸上的神情,是欣喜、是得意,是一种“捡了便宜”的欢快。
可是谁也不问一句:
这些西瓜,真的该属于你们吗?
先说说违法的大爷,摊贩占道,确实不对。
有人投诉、城管多次劝导无果、摊贩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法,甚至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这些行为并不可取。
但问题是,有些人是不是混淆了两个逻辑:
摊贩违法≠可以抢他东西。
这位摊贩违法的是“城市管理条例”,他违反的是“城市通行秩序”,依法应该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劝导和处理,最严重的,也就是罚款、没收物品或行政拘留。
可在他被警察带走后,原地的西瓜摊,立刻变成了“免费自助区”,这可不是“城管执法”了,这是“一大群的哄抢”。
抢西瓜的人,不是执法人员,他们没有权力“处置”这些物品;更不该用“他违法在先”作为自己行窃的正当性。
其实,很多人会先批判大爷的违法,确实大爷违法了。
不能允许用“他不对”来证明“我可以更不对”。
这种逻辑,如果成立,那将摧毁整个社会的法治底线。
如果说摊贩是城市管理的问题,那么哄抢,就是集体道德的崩塌。
从地摊边的小跑,到街头巷尾的哄抢;从“我拿一点没关系”的试探,到“大家都在抢”的从众心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文明社会在“不要钱”三个字面前的失守。
这是人性的问题,也是社会氛围的问题。
这就是典型的“零元购”,一种掠夺性的消费模式,一种对产权和法治的公然践踏。
像有些人看到别人某些地方“零元购”的时候,总是会不屑地说“他们没教养”“他们不文明”,可现在,它发生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却集体沉默。
没有人会去想,这一地西瓜,到底丢掉了什么?
丢掉的是尊重,丢掉的是底线。
有人这里或许会有人反驳:
你怎么不说这个摊贩占道经营?他凭什么铺满半条马路?
当然要说,而且必须说。
占道经营,是违法的,是城市管理上的顽疾。
不仅影响通行,也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报道中说,这位摊贩用车运瓜,再将瓜铺满地,不但霸占道路,还对周边商家产生了极大的干扰。而且,当有人劝他让路时,他不仅不听,还对着人家门口用喇叭咒骂,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流氓式占地。
一个城市要有温度,但不能无限宽容。
城管多次劝导无效,甚至因其年龄大而“不了了之”,其实反而纵容了这种“谁横谁有理”的现象。
但,这在胖胖看来是两件事,摊贩占道经营是一件事,哄抢是另一件事。
像这大爷违法归违法,不能因一个人的错误,去洗白一群人的哄抢。
违法不能成为另一件违法的豁免证。
道德低下不能掩盖更大的道德沦丧。
这样的“哄抢”新闻其实并不新鲜,胖胖也写过不少。
但如果每一次都伴随着一个类似的解释:
“反正他也卖不出去”,“反正没人要”,“反正地上掉了”……
反正,反正,反正。
可我们的反正,是不是太轻飘了点?
什么时候,“别人不对”就变成了“我可以抢”? 什么时候,“他不卖了”就等于“我能拿走”?
我们已经习惯了用别人的过错,来为自己的私欲背书。
久而久之,整个社会的底线,就被一颗又一颗瓜,一次又一次“反正”,彻底冲破。
一地的西瓜,暴露出的某些群体的冷漠与丑陋。
这个摊贩,是做错了,但我们更不能做得比他还错,别人道德败坏并不等于可以败坏自身道德底线的理由。
到底是瓜烂了,还是人心早就烂了,这里需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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