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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通用航空行业诚信自律经营,根据《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23〕12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客观、高效的原则,民航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工作,经初评、公示、复核等环节,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度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的通知》

此次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将作为民航行政机关实施行业监管、增减检查频次、政策适用和核发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各通用航空企业要结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遵章守法,守信践诺,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此次评价周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评价对象为评价周期内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开展了经营性作业飞行的571家传统通用航空企业

评价结果如下:

附件1:2024年度开展经营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571家企业参与评价,其中A级企业293家、B级企业220家、C级企业58家

附件2:2024年度无作业信息的通用航空企业名单:无经营性作业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情况。为便于公众掌握通用航空企业生产作业情况,通报公布2024年内无经营性作业飞行的182家传统通用航空企业名单

附件3:2024年以来发生亡人事故的通用航空企业名单:2024年1月1日至评价工作结束(2025年6月30日)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通用航空企业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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