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名城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老百姓遭遇的买药难题,引发关注。

该网友称,自己患有慢性病,包括高血压和骨关节炎,需长期服用降压降脂以及治疗关节炎的药物。此前,网友一直按照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先到医院开具门诊病历和药方,随后前往药店购药,以此享受门诊报销政策。然而,近日前往药店购药时却遭拒,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因其连续三个月没有医院消费记录,所以不能售药。

网友对此表示十分困惑,去药店买药报销比例高,而且方便群众,这原本是贵局提倡的做法。网友表示况且医院里根本没有自己所需的药,难道非要去医院购买一些用不着的药吗?网友迫切希望市医疗保障局能给出解决方案,并强调自己已经没有药可吃了。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回复表示,建议参保人去医院,让医院开具电子处方,参保人在医院开具电子处方,流转到药店后可以进行医保报销,门统和门慢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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