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楼火灾发生后(链接:),引起上海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7月9日晚,杨浦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对肇事者氶某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7月10日,《解放日报》发表了如下评论:

7月7日3时55分许,杨浦区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造成4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有伤者烧伤面积高达95%。据警方调查,火灾为居民孙某某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楼道内,车辆蓄电池起火所引发。事发前,孙某某还存在飞线充电行为。目前,孙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起案件,又一次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敲响警钟。《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实施4年,“楼道禁停”的安全红线早已划下。条例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 。

如今,悲剧重演,暴露出部分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安全意识的淡薄。消防实验早就证明,电动车起火后,燃烧迅速且会产生大量有毒浓烟,狭小的楼道空间极易形成“烟囱效应”,瞬间堵死逃生通道。这种时候,“侥幸”就是对生命的轻视。

安全红线不容忽视。对于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这类行为,不能仅仅停留在警告、劝阻层面。此次,肇祸车辆的车主孙某某被警方刑拘,释放的信号很明确: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只有让违法者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法规才能“长牙带电”,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当然,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不只是使用者的事。生产环节的质量把关、销售环节的合规监管、改装行为的严厉打击,日常安全隐患的发现处理机制,唯有各环节协同发力,才能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阀”拧得更紧。

靠山屯的话:

上海这次的做法,应该是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电瓶车放在楼梯间内,这道红线不能踩。谁在楼梯间放电瓶车,就要严管,谁在楼梯间放电瓶车出了火灾伤亡了人,就要严惩。

电瓶车发生火灾有多方面的原因,质量问题、改装问题、维护使用问题,都应该分别有不同的人来承担责任。本次火灾如果是电池质量问题,也强烈建议从严追究生产厂商的责任!

当然管电瓶车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毕竟电瓶车数量太多、老旧小区在停放充电等方面的条件不是太好,靠山屯仍然建议,除了尽可能管好电瓶车外,楼梯间有烟的时候不要盲目逃生,这样也能避免伤亡。

今晚20时,我们准备开一场直播,讨论一下这起火灾,以及有关的事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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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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