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曝光(第十四期)
问题一
单位名称: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二段158号
问题隐患:电梯使用单位未将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标志置于电梯的显著位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
整改情况:整改中
问题隐患照片:
问题二
单位名称:四川华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华剑路三段红瓦社区
问题隐患:叉车使用单位未将安全标志置于车辆的醒目位置。违反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第3.4.6条:“安全标志:叉车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禁止站在货叉上、禁止站在货叉下、手指或者手被挤压风险提示,配备安全带的叉车还应当包括扣紧安全带。
观光车辆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系好安全带、灭火器、车未停稳前请勿下车。”的规定。
整改情况:整改中
问题隐患照片: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
图文来源/特设科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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