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形。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等,但不包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全体董事需审慎对待担保债务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方面,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和调查报告后由总经理审核呈报董事会。董事会审议分析后决定是否担保及是否交股东会审议,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符合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的担保等多种情形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交股东会审议。

对于担保额度预计方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预计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且担保余额不超额度。同时满足特定条件的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百分之五十。

公司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应及时披露相关内容,需交股东会审议的经审议通过后也要及时披露。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时也要及时披露。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财务部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担保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督促偿债,未按时履行则启动反担保程序。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独立董事也要定期调查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意见。

该办法明确了违规担保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