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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后简称:学分制),是用于评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学习活动的量化管理体系,医务人员在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后,通过持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所获得的学术认可标志。

它不同于学历教育,而是在职进修教育的一种形式,学分制的核心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我国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继续医学教育试点工作。1991年,前卫生部就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2000年12月28日,前卫生部又重新颁发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并且将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等挂钩,并一直延续至今。2008年,前卫生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了继续教育制度与相关配套要求。

悄然变化的继续教育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中级及以上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获得至少25分的继续教育学分才算合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还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依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具体授予哪类学分都会提前说明,学分以年计,不可升级、不可跨年累积。

在学分制的实施过程中,许多医务人员却逐渐感受到了巨大压力。事实上,业内这十年来建议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呼声一直都很强烈。

早在2014年,微博知名博主“心内科主任牛医生”就曾发文呼吁:建议取消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制度,虽然本身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促进我们继续学习。但现在明显变味了,几乎成了一种买卖,让本来就忙碌的医护人员增加了额外负担,同时也让倒卖继续教育学分的贩子发了一笔大财。

2017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相继提出了“关于取消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建议和提案”。

当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回复,针对建议、提案中的有关内容表示,卫健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杜绝买卖学分、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二是大力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解决工学矛盾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与医师执业注册、职称晋升等的有效衔接。

问题存在确实如此。不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早已悄然发生了变化。

新规明确!这些医务人员取消学分制

日前,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正式宣布执业药师不再以学分作为考核标准,改为学时管理(每年90学时)。该规定共有6章30条,在第四章部分,对学时管理、学时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 对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继续教育方式的学时折算标准进行了细化。强调继续教育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

  • 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取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明确了补学要求。同时,执业药师在参与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等,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无独有偶,后续国家卫健委再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等配套管理办法同步迎来优化调整。

《办法》明确提出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同时,《办法》指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增加“自学”等学分获取形式

《办法》提到,以“有计划的自学”方式进行相应继续医学教育也可获得相应学分,该类学分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授予并登记。用人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学习成效等可验证因素,综合评估后授予相应学分,每年可达10学分。

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等由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学分登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及时上传至本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学分统一授予形式,获取学分更为简化

学分制改革是此次新规修订的重点,也是一大亮点。根据《办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这意味着,在延续传统学分制的基础上,学分计算方法和标准得以简化,不再设置Ⅰ类、Ⅱ类学分分类。也就是说,通过继教项目学习(传统为Ⅰ类学分)与自学类学习(传统为Ⅱ类学分)将一视同仁。

学分统一计算标准,打通互认

《办法》出台后,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都按统一标准计算发放,即3小时授予1学分。

根据国家对继教管理规定的要求,临床、口腔、中医以及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参加卫生健康委、中医和疾控三大系统所获学分都是“同一牌照”。

国家项目和省级公布的项目、不同部门公布的继教项目、不同省公布的项目均打通学分互认,倡导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按需参加培训学习。

此外,《办法》施行后,各个省将进一步简化学分获取和办理的流程。

取消继教政策的前奏?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自学也能获得学分、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等学分获取的相关内容,有同仁问,这些措施是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前奏?

但事实上,这一措施的实施并不是继续教育学分制即将被取消的信号,只是对学分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自学获得学分只是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的其中一种方式。

同样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并不是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制的信号,而是对学分制的一种优化和完善。学分统一计算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确保学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一措施有助于减少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学分差异,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加准确地衡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成果和继续教育情况。

未来或许可能会有更多的卫生技术专业跟进,取消或调整继续教育学分制,不过这都是只有正式政策发布后才能明确的问题了。

图文来源:丁香园、梅斯医学、医学界、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整理:护理传真 责任编辑:张昕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