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全网交付率第一的解卡团队—————
重庆的一个研究生趁着618平台大促,和同学买了12部手机和3部平板,领完优惠券,参加完满减活动,每部手机要便宜2000元。
促销结束后,他将这些手机挂到网上准备出售,以此来赚取差价。
第二天,就有人联系他要全部购买,为了规避手续费,两人加了微信线下交易,最终以12万元成交。万万没想到,男子高兴劲儿还没过,短短几个小时后,就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7月7日,重庆天天630报道了小张的遭遇,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小张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他不但学历高,脑子也灵活,对网购比较在行,有时候,会利用一些信息差赚点儿零花钱。
今年618购物节,很多平台大促销,又是优惠券,又是购物红包,还有各种满减活动。
趁着这个活动,校长和几个同学买了一批苹果手机和平板。
因为每个账号可以在平台领两到三张大额优惠券,总价值2000块钱左右,所以,原本售卖9999的苹果手机,只要7999元就能到手。
根据每个人的资金状况,他们有些人买了2部,有些买了3部,几个人加起来一共买了12部手机和3部平板。
他们准备等官网活动结束之后,把这批货挂到网上去卖,保守估计,每部可以赚200或300块钱差价。
6月20号,官网活动一结束小张就将这批货的信息挂到了某二手平台,等有缘人来购买,谁知,第二天晚上就有人在平台联系他,问他手机还在不在,他全要了,线下自提。
小张受宠若惊,他知道这款手机抢手,但没想到这么快,还是自提,这样更安全,更靠谱。
因为平台交易要收手续费,12台手机和3部平板电脑,价值十多万,手续费是笔不小的费用。
没想到,对方主动提出,要给小张规避这笔费用,添加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小张想着,对方人还怪好的,便同意了,双方经过协商,总共12万。
6月22号下午3点半左右,买家叫了一位闪送师傅,让小张直接把手机交给闪送师傅,而且,他很痛快,提前将12万元转给了小张。
钱都到手了,小张心里就踏实了,赶紧把东西拎给了闪送师傅。
这笔交易轻松完成,小张和同学从中赚了3000块钱差价,万万没想到,高兴劲儿还没过,小张的噩梦就开始了。
当天晚上7点多,小张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竟然被冻结了,卡上有那么多钱,要是出了意外他不但没吃没喝,还要影响其他同学。
于是,他赶紧拨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对方表示,这是司法冻结,冻结机构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刑侦大队,小张纳闷,自己从来没有和江西人有过任何交易,为什么会被那边警方冻结。
他又赶紧联系上饶警方,这时他才知道,买他手机的人是电诈分子,他涉嫌诈骗了上饶的一位受害者,然后将资金转到他这里,成功将钱洗干净。
小张越听越气愤,这个骗子真是两头骗,既骗了受害者,也骗了他。但他实在想不通,骗子是怎么直接让受害者将12万打到他卡里的呢?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小张立刻起身,前往上饶,向当地警方反映情况。
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很快证实小张并非诈骗团伙中的成员,但即使这样,小张的卡依然没有解除冻结。
而且,因为他是一级涉案卡,他名下的所有卡也被冻结,全都不能使用。
这对小张来说简直是无妄之灾,在现在人人一部手机的年代,没有银行卡,手机就无法支付,非常麻烦。
无奈之下,他只能暂时从同学那里借了几千块钱现金使用。既然证明自己不是电诈人员,所以小张希望尽快解除冻结。
但上饶警方表示,如果要解除冻结,必须要退还给受害者一部分钱款。
小张觉得很冤枉,因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警方为什么不去抓嫌疑人,让嫌疑人退钱,要让一个受害者来承担损失,这不合理。
而且他咨询过他们当地警方,警方表示,如果可以证明这笔钱是善意取得,就一分钱都不用退,最多退还获利部分。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很难分辨收到的钱是脏款还是干净的,就像一名抢劫犯抢了钱去餐馆吃饭,完事后警察找到老板,说这钱是脏款,让他退还,这肯定是讲不通的。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小张到底要不要退还这笔钱呢?
电视台的就说了,还找到一些法律条文: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人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只有在如下四种情形下才可以追缴:
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而第二款明确规定: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小张出售手机价格与市场价相当,且其对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不明知,无主观故意,所以,其当时的交易合理合法。
其次,小张并非无偿取得这12万元,而是通过出售自己购买的手机和平板获得的对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张没有义务退还这笔钱,最多退还获利部分。
六叔告诉你扯淡!
所以这些人根本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咸鱼卖手机,你已经脱离了平台的监管,进行了私下交易,这算哪门子的善意所得?
先不说私下交易,很简单的三要素:购买人、付款人、收货人你做好了实名认证吗?
你什么都没做,你卖给谁了你也不知道,付款人你也不知道是谁。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别人受害者给你打的钱是涉诈资金,你是需要退还的。
而你的手机是被人骗走了,这是第二个案子,你可以用这个案由主张你的权益,你也可以报警把手机追回来,这才是法律关系。
你卖手机并没有收到买家的钱,而是收到的涉诈资金。
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哈,这也看各个地方的叔叔理解,比如前两天我们辅助了一个妹子,也是一模一样的咸鱼卖手机涉诈,找了个律所没有办好,后来找到六叔,我们没有进行退赔就解冻了卡片。
找了律所没有做好,六叔写了材料后西安的叔叔直接没有退赔就解冻了,这也是可能因为金额很小的原因,就一万块钱,也是叔叔办案中认为是善意所得。
所以,大家也吸取教训吧,没有什么东西是你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这个社会不可能还有这种信息差。
而这位研究生,大概率能做的就是去协商退赔咯,解卡不是重要的,后面的两卡名单还是他这辈子遇到的最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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