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触发了几个关键词,以贷养贷,砍头息,套路贷,阴阳贷款合同,恐吓债务人,甚至是意图暴力催收,这些都是以前黑社会高利贷的典型特征,是国家需要重点打击的对象。中国人讲究诚信,这是一种美德,但是这种美德有一个代价,就是人们对什么叫违约缺乏认知,而这些放高利贷的家伙就是盯上了大家的这个弱点,来诱导受害人掉入套路贷的深渊当中。
这些骗局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当受害人从正规途径借不到钱的时候,它们就会主动冒出来,并且是以无条件贷款,让受害人看到避免违约的希望。这些家伙根本不用藏着掖着,他们甚至可以直话直说就是高利贷,毕竟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而之所以他们敢这么干,就是因为他们认定受害人如果不借的话就肯定会违约,诚信的品德会逼着受害人主动去借这些钱。
面对这种情况,怎么预防都没有用的,因为这是在走投无路之下的选择,受害人认定不借就会违约,所以即使明知道是一个无底洞也会主动跳下去。又由于受害人是明知道这是个还不起的高利贷也照样跳下去的,那么想自救就是不现实的,只能求助于外援。由于我们的社会都在倡导诚信,而诚信引发的副作用就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的社会就是肯定会有一帮坏人针对着老实人来欺负,所以我们的国家有必要去保护这些老实人。
其一,按照现有法律来说,年化合利率超过LPR 4倍的就是高利贷,也就是相当于1年期超过12%,5年期超过14%,而法律是不支撑高利贷的,所以超过的部分可以不还,这个信息有必要让更多人的知道。
其次,征信制度其实也是一种风险提示机制,正常情况下只要不用完信用额度,那么就肯定不会有问题,社会需要更加完善征信制度,对于风险等级更加细化,同时提供更多风险提示。
其三,国家必须尽可能地控制通缩,因为在通缩环境下,人们更容易出现走投无路,更容易陷入套路贷当中,通缩持续时间越长就有越多的人受害。
其四,国家有必要加强对于违规放贷的惩治力度,甚至国家可以推出公共托管借贷合同的APP,强制要求所有借贷行为都必须在该APP上面注册,否则法律上一概不认,债权人无权催收。
其五,街道可以推出一些福利性质的小额应急贷款,鼓励走投无路的群众向社会寻求帮助,这样可以有效暴露社会上的隐性债务问题,有效减少诚信群众的沉默成本。
男子借20万“以贷养贷”最终还款2800多万,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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