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启蒙老师”周杰伦

作者/律sir

(旧文重发,根据2025最新法律修订)

记忆中,第一次听到周杰伦的歌是《双截棍》,当时还在上小学的我听不懂歌词在说什么,只听得清一句“ 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 ”——伴着音乐,脑海中全是街头小混混拿着双截棍斗殴的场景。

后来慢慢明白了《双截棍》大概是周杰伦在教导大家不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更不要携带使用管制刀具,不然会违反的规定,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者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并不是开玩笑的,扬子晚报曾报道南京有一位爱唱《双截棍》的研究生因为拿双节棍打人被判赔偿20万。

后来,周杰伦的专辑越出越多,我也逐渐能听懂歌词在讲什么了,并从很多歌中学到了法律知识。

比如,《爱在西元前》提到了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汉谟拉比法典》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颁布,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再比如,《外婆》《发如雪》《听妈妈的话》《听爸爸的话》等歌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法定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可爱女人》涉及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能说的秘密》则涉及到法律上个人隐私权的问题。《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进一步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轨迹》说明了做任何事都会留下痕迹,都有可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启示我们要有证据意识,遇事讲法律,摆证据。

《回到过去》《手写的从前》《大本钟》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而刑法则针对犯罪经过设置了不再追诉的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追诉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青花瓷》涉及到文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违法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还有《夜曲》《彩虹》《七里香》《安静》《千里之外》《说好的幸福呢》《等你下课》.......就不一一细说了。

其实,周杰伦不仅是“法学启蒙老师”,还倡导弘扬中华民族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给人精神力量,具体就引用一位杰迷的话吧:

律sir在现场听过两次周杰伦演唱会,有一次我旁边一位歌迷向女友求婚,让我帮他稳住女友,然后他去后台换上写有女友名字的体恤,回来后拿着钻戒单膝跪地说“嫁给我吧!” 周围的歌迷一阵欢呼。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受约束,孩子起了什么名字,是否也是周杰伦的歌迷?

(周杰伦演唱会 摄影/律sir)

几年前,周杰伦和撒贝宁在北大录制《开讲啦》,站在北大百年讲堂上,周杰伦感慨说,我没读过大学,却来到北大这里演讲,我相信,一技之长,比学历更重要。

关于梦想,周杰伦提到了坚持,努力—— “对于音乐,我就坚持我自己。等到我七十岁、八十岁的时候,我还要写中国风。我会坚持自己的风格,坚持走下去。”

在演讲的结尾,周杰伦说了一句很暖心的话:“如果有一天你们累了,听到《简单爱》会觉得温暖,那我就没有白白在你们的青春里经过。”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谨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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