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风云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临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玉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玉士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退休后违规从业获取报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玉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玉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参加工作后任翼城县王庄乡民办教师,曾任山西省临汾市政协党组副书记[1]
1978年4月至1980年8月在洪洞农校学习
1980年8月任翼城县委办干事、信息科长
1986年8月任翼城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0年2月任翼城县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5年5月任安泽县委副书记
1998年6月任安泽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0年4月任襄汾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9月任襄汾县委书记
2008年3月任洪洞县委书记
2011年5月任临汾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1年8月当选为政协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副主席[2]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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