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源县公安局决定从2025年7月16日起启用船塘镇三河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通过有灯控路口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并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源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东源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设备地点

1

固定式设备

229省道94公里900米交船塘镇河路口

来源:东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