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退休员工陆女士,向其所在公司反映“在职员工学历、工龄造假,毕业院校查不着、学位证明也没给到”等问题,其本人迟迟没有得到公司调查处理的结果,就连媒体就此问题向开封发电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给出的答复也只是“针对陆女士的举报,纪检部门已经进行过多次调查,且目前尚在调查中”。
这让人不能不问,知情人反映的问题,究竟要经过多少次调查,才能得出结论?被反映问题的公司,能否就迟迟不给反映问题的人以答复,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之所以说反映问题的退休员工陆女士是知情人,就在于其退休之前“曾长期负责公司档案及人事工作”,也就是说,陆女士完全有机会,而且也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程序获知有关员工档案内的相关信息。
从陆女士反映的问题看,其反映的问题涉及一对夫妻两人各自涉及的“学历、工龄造假,毕业院校查不着、学位证明也没给到”等问题。其中男子倪某某从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调入开封发电分公司的“调动函存在问题”,和“就业文化程度为大专,现文化程度为硕士研究生”,以及“就读于马来西亚与英国联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陆女士称,不仅没有听说过这一学校,且倪某某的档案中也仅有“马来西亚与英国联办大学”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缺少学位证和学籍证明”。
事实上,是否有“马来西亚与英国联办大学”,和倪某某是否在“马来西亚与英国联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读过书并拿到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关部门只需让当事人提供教育部明确的学历认证,或到教育部明确的学历认证官网查询,或向教育部发函查询有没有“马来西亚与英国联办大学”,就完全可以得到一个权威的答复,而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
陆女士反映的夫妻中女方的问题,是“其毕业于‘湖南省建筑学院’建筑学与城镇规划专业”,及“全日制最高学历为专科”,但毕业日期却标注为“2004年1月1日”。这一点估计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的大学毕业时间均是每年的7月。至于夫妻中女方毕业时间何以标注为“2004年1月1日”是笔误,还是确实如陆女士反映认为的“学历造假”,只需向教育部或湖南省教育厅了解有没有“湖南省建筑学院”,就可以让真相大白。
综上陆女士反映的问题的其中主要部分,从局外人看,要调查了解清楚并给出认定结果,应该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程序和过多的时间,那为何开封发电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会就此给媒体回应时给出“纪检部门已经进行过多次调查,且目前尚在调查中”的答复?
难道这些问题涉及到有关负责人,或者说被反映问题的夫妇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不能不让人有所质疑。
知情人反映员工“造假”,“进行过多次调查”,为何迟迟不给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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