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官毕祺祺为母辩护却被刑拘!《刑事诉讼法》明说不能这么干,程序正义去哪儿了?
今天,我要谈南阳冀廷梅案的最新争议:毕祺祺,冀廷梅的儿子,也是她案子的公民辩护人,竟在开庭前夕被南阳公安以涉嫌犯罪为由刑事拘留!更引人注目的是,毕祺祺是一名基层法院法官,以亲友身份依法担任辩护人。作为刑事律师,我对这事的程序合规性和深层意义有不少思考。
先说程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亲友等作为辩护人。毕祺祺作为冀廷梅的儿子,又是精通刑事法律的法官,以公民辩护人身份参与,完全合法合理。可南阳公安作为冀廷梅案的原侦查机关,直接抓了辩护人,这让人费解。《刑事诉讼法》第44条明确:“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这条规定不限律师或公民辩护人,旨在确保调查独立,避免利益冲突。可现在,南阳公安既查案又抓辩护人,程序上能站得住脚吗?开庭在即,辩护人被拘,冀廷梅的辩护权如何保障?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会不会动摇?
再说调查内容。公安据称聚焦毕祺祺是否参与涉案企业管理及费用来源,这些问题与辩护行为的关系有多大?网上自媒体热议,有人担心这是对辩护行为的变相限制。作为法官,毕祺祺对刑事案件的敏感性应极高,他的辩护行为理应合法合规。如果调查模糊不清,可能让公众怀疑案件背后有其他动机。冀廷梅案本就涉及复杂经济纠纷,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任何瑕疵都可能让公平蒙尘。
更重要的是,这案子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毕祺祺从刑事法官转为公民辩护人,这种角色转换让他亲身体会辩护的艰辛。刑事辩护从来不是轻松的事,辩护人要面对程序限制、证据压力,甚至有时被误解为“帮坏人说话”。个人认为,法官若能换位思考,就能更理解辩护人的不易。毕祺祺作为专业法官,站到辩护人立场,或许能让他更深刻地认识到被告人权益的重要性。如果他未来回归法官岗位,这种经历可能让他在审判中更注重保障辩护权和被告权,推动更公正的判决。正如一位曾因职务犯罪被调查的某法院院长在案后公开表示:“经历过后,我在审判中会更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换位思考,正是司法进步的动力。
司法的底线是良知与正义。法官的判决,应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换位思考辩护人的难处,从被告人角度审视公平。毕祺祺的经历,或许能成为一面镜子,提醒所有司法工作者:只有尊重程序、保障权益,才能让判决经得起检验。网上有网友说:“真相可以慢慢查,但程序必须先走对,不然老百姓怎么信?”这案子的意义,不只在当下,更在它可能带来的长期启发。
我得说,我们不了解案情全貌,无法妄下结论,但程序疑点让人忧虑。希望相关部门严格依《刑事诉讼法》,公开透明地处理,给社会一个可信交代。毕祺祺和冀廷梅的案件需真相澄清,若他能回归法官岗位,相信他会凭良知与专业,做出更公正的裁决。
程序正义,关乎你我!这案子是程序问题,还是另有隐情?你怎么看?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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