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掌握2025年县城城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25年县城城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登记时间。

2025年县城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全部实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提交,凡是需要在县城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务必进行一年级学位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8时至7月15日18时,过期系统将不再受理信息登记。

二、登记办法。

1.家长请于7月11日8时后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新生所属批次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2.重新扫码,点屏幕顶端【我的数据】,可以查看自己提交的信息。

3.点开信息详情,点屏幕底端【编辑】,可以修改信息。

三、登记对象。

1.2025年县城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登记对象为规定区域范围内于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登记区域范围:县城城区东至东环、北至北环、西至西环、南至十一万的相关居民小区;另包括县城内及周边三街等50个行政村(行政村名单详见附件2)。(第九小学,按原招生范围,线下报名招生,学位不在此系统内登记。)

3.新生户口迁至县城招生范围的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0日。

四、登记内容。

1.新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

2.家长基本信息:新生的两位家长(一般为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3.户籍基本信息:新生户籍所在地、所在户号、户口簿首页地址、户主姓名等信息。

4.房产基本信息:房产主姓名、身份证号、房主与新生关系、房产证件号码、房产地址所属社区、小区区域等信息。

5.相关照片信息(提交相关电子照片详见附件3):新生相关照片、户籍相关照片、房产信息记录相关照片等信息(请家长务必拍摄证件原件并上传照片原图,上传完成后打开检查一遍以保证照片清晰)。

6.在县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登记另需提供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和图片等信息。

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另需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居住证》相关信息和图片等信息。

五、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所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请家长按照所属批次相关选项的填报说明认真如实填写,避免填错影响后续录取。新生学位网上登记结束后,教育局会联合有关部门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检验。身份证号有字母的按大写输入。

2.相关证件材料照片等上传内容要对照选项内说明整齐排列、拍摄清晰、内容完整。

3.7月11日至7月15日,各县直小学招生热线如下:

第一小学 8266656

第二小学 8224869 8267163

第三小学 8225294

第四小学 8238709 8238619

第五小学 8981981

第六小学 8986960 8986965

第七小学 8981817

第八小学 8269052

第十小学 15030842277

第十一小学 8231889 8561889

4.不符合县城城区小学入学规定条件的,信息登记无效。

枣强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新生所属类别相关说明

1.户籍类:指适龄儿童户籍在县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与监护人在县城学校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房产类:指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的房产且已入住,有生活基础。儿童、少年的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但每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依据祖辈房产在县城入学的必须服从调剂)。

3.营业执照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本县户籍)有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实体门店并正常经营,且在城区实际居住,营业执照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办理。

4.县城务工类:指本县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县城工作并居住,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并缴纳枣强县社保金一年以上,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2024年7月10日前已开始缴纳)。

5.浮驻人口类:指户籍登记在枣强县域外,随务工(或经商)父母一起到枣强城区居住并办理了《居住证》,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附件2:县城城区小学学位登记相关行政村

三街、东关、西关、南关、北李庄、红武庄、芦武庄、毛园村、东潘、阴家庄、东郭家庄、江家庄、接官亭、葛家庄、彭杨庄、胡家庄、刘家庄、老杨庄、太平庄、衡店、店东张、徐庄、赵武庄、小桃园、杜烟、大桃园、八里庄、郝庄、孟庄、尧上、梅张、马厂、三里营、左武庄、窦庄、李武庄、边王庄、范庄、前王庄、北王庄、王洼、北姚庄、白庄、丁庄、东马庄、潘庄、西张庄、西马庄、阳谷庄、张家屯共50个。

附件3:各类别所提交的相关电子照片说明

(一)户籍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照片。

2.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照片(房产证明材料、正式官方票据、营业执照等)。

3.医学出生证明照片

(二)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照片。

2.监护人(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照片。

3.医学出生证明照片。注:房产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照片:①《房屋所有权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购房且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的:需提供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③宅基建房的:宅基证。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⑤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实际居住满半年):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针对监护人的审批手续证明材料。⑥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租赁合同。⑦与开发商2025年1月1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民间协议无效)。⑧县地名办颁发的门牌号。

(三)营业执照类:

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

2.营业执照及实体门店照片等。

3.医学出生证明照片。

(四)本县乡镇人员在县城务工类:

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照片。

2.合法劳动合同、枣强县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照片(一年以上,在2024年7月10日前办理)。

3.居住证明照片。

4.医学出生证明照片。

(五)浮驻人口类:

2.随迁子女家庭户口簿照片。

3.住房证明照片: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照片:父母双方与我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若父母一方为县外户籍,另一方为枣强城区户籍,孩子为县外户籍,本地户籍一方无需提供《居住证》。

5.医学出生证明照片。

▌信息来源:枣强教育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