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未来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山西省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具体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2号)要求,认真研究,列出本系列(专业)符合初定职称对应的学历专业,2025年7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形成初定专业目录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

二、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系列增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增设司法鉴定人专业,单独制定考评条件,单独开展评审工作。优化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布局。

三、创新职称申报方式。

探索实行高级职称申报举荐制,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符合破格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直接向工程系列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四、进一步拓宽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五、推动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制度有效衔接。

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的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主要条件,要注重专利应用和成果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六、严格职称委托评审程序。

七、规范职称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和备案工作。

八、严格职称申报“三公示”制度。

职称评审制度的逐渐完善,说明了什么?

站在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角度上来看,职称评审制度的不完善,体现了国家对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系统化优化,以及对行业发展需求的深度相应。

职称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针对不同类型的会计人才(如如企业财务负责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注册会计师),评审标准设置差异化指标。

例如,企业类侧重财务管理创新和经济效益提升,行政事业类强调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注册会计师类则注重执业质量和资本市场服务经验。

这种分类评价避免了 “一刀切”,更精准地反映不同领域会计工作的特点。

动态调整和破格机制给了更多会计人机会

对在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会计人才,评审设置绿色通道,允许放宽学历、资历限制。

例如,参与国家级会计科研课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申报人可直接破格申报。

这一机制打破了论资排辈,激励人才在关键领域发挥作用。

职业道德“一票否决”

审将职业道德置于首位,对违反《会计法》、存在学术不端或财务造假行为的申报人实行终身禁评。

地方政策如湖南省明确要求申报人提交无违规记录证明,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确保评审公信力。

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的完善,本质上是国家通过评价指挥棒引导会计人才队伍向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同时通过破立并举(破除形式主义、建立科学标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更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会计人才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