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莲花某村谢氏兄弟因宅基地分配问题反目成仇....

恭城莲花某村谢氏兄弟因宅基地分配问题反目成仇,从2021年到2025年,从村委调解到两度对簿公堂,从自动履行到拒不履行……这起积怨已久的案件,在多方配合下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

兄弟之情,本该如醇厚美酒,越陈越香,但宅基地纠纷却如一道裂痕,横亘在兄弟之间,难以逾越。2005年3月28日,谢氏兄弟因旧屋使用问题签订了一份《房屋分割协议》,约定:正屋南第一间归被告使用,正屋北第一间归原告使用,堂屋双方共用;正屋以北两间厨房,东面一间归原告使用,西面一间归被告使用。

其后,正屋以北的西面一间厨房是原告使用,东面一间厨房实际是被告使用,而被告在使用该厨房期间,在其东面搭建了一间简易厨房,归两人的母亲使用。2022年4月15日,原、被告在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莲花村民委员会干部的组织下,另外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第三条约定:甲方(即被告)在两年内将原有厨房拆除,并在(其新房)建好第一层时拆除原母亲所用厨房,拆除后该地为乙方(即原告)所有。2023年,被告按约定拆除了其母亲使用的旧厨房,却未拆除自己实际使用的旧厨房。原告催促被告履行《协议》未果,遂诉至法院。

恭城法院审理后,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判决:被告应按《协议》中的第三项约定内容,将旧厨房拆除。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早在2021年3月21日,被告在原告的堂屋门前300厘米处挖掘了一条长160厘米、宽130厘米、深60厘米的土坑,阻断了其门前一条东向西的通道通行。后法院判决被告填实土坑,经法院强制执行,被告自动履行了义务。

执行过程中,恭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唐英杰多次到现场勘查情况并全面了解问题。原来被执行人之所以在2022年与申请执行人签订新的《协议》,是因为被执行人当时拆除旧屋,计划建造新房,在拆除建设过程中,遭到申请执行人阻挠,其认为堂屋为双方共用,被执行人占用了申请执行人的宅基地,被执行人为顺利建造新房,与申请执行人约定两年内将原有厨房拆除,拆除后该地归申请执行人所有。被执行人建好新房后却出尔反尔,拒不拆除案涉厨房。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事件发生,执行法官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该起案件,并多次与镇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合调解,但效果甚微,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为保障胜诉人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2025年6月27日清晨,恭城法院二十余名干警整装待发。本次执行行动,法院会同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以及村委一起参与,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当天上午八点左右,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为确保执行畅通无阻,第一时间划定了警戒区域,同时,为了防止被执行人及家属采取过激行为,还将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暂时带离现场,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

拆除过程中,施工人员小心翼翼地搬出房内的物品,取下瓦片,拆下房梁,将其堆放在屋旁,尽可能地保护好相关物品,保障被执行人在厨房拆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耐心地维护着现场的秩序,并做好详细记录。执行法官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干部则继续耐心地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确认。

经过近3个小时的执行,旧厨房顺利地拆除,申请执行人也在执行笔录上签字,至此,本次执行行动得以圆满结束。

执行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强制执行不是暴力执法,法律的威严可以在“春风化雨”中以文明、规范的方式彰显,也可以在必要时“雷霆出击”,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破解执行难题,恭城法院会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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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彻底割裂亲情,甚至对整个家族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

▍内容来源:恭城法院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法律顾问电话:159 7751 5070 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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