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长沙发布楼市新政

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规定,长沙市家庭或个人在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房总价1%申领购房补贴,单套最高3万元。

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以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且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均须在政策执行期内。

该政策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将有效推动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良性互动,助力改善居民居住品质。

针对多子女家庭,《通知》出台了专项支持政策。

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在安置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稳步推进房票安置,在实施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城中村及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灵活运用房票安置。

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且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开发企业需求的前提下,《通知》明确支持商业项目经审批后可进行规划修改,适当降低商住比,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面积以60~120㎡为主,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但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3㎡。

《通知》提出,将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房源,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并探索“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保障模式。

《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金融支持,通过实施房地产“白名单”、创新“存贷挂钩”机制等举措,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强调,要以“好房子”建设为导向,通过绿色建造、数字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方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住宅品质全面升级。

《通知》重申了2025年6月23日长沙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5〕5号)中有关政策条款。

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等内容。

政策详情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

《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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