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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面的话

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都知道劳动争议应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实务中申请仲裁时究竟如何选择仲裁的案由即请求事项,可能有相当的劳动者并不了解知晓。对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以劳动争议所涉案由为基础,拟以社会保险纠纷类、劳动合同纠纷类、劳动福利报酬纠纷类、经济补偿赔偿纠纷类逐次分篇加以介绍,以便于劳动者了解掌握。今天分享劳动合同纠纷案由的仲裁请求事项,利于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仲裁维权时加以对照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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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年修订),其中,第六部分规定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由内容:

——劳动争议有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三类。

(1)劳动合同纠纷包括七种案由,分别是确认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竞业限制纠纷。

(2)社会保险纠纷包括五种案由,分别是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3)福利待遇纠纷无下属案由。

——人事争议包括四种案由,分别是聘用合同纠纷、聘任合同纠纷、辞职纠纷、辞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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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请求事项

(一)劳动合同

1、确认劳动关系

(1)因职业病诊断需确认劳动关系

(2)因其他原因确认劳动关系

2、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或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

4、(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5、解除劳动合同

6、终止劳动合同

(二)聘用合同

1、订立聘用合同

2、履行聘用合同

3、变更聘用合同

4、解除聘用合同

5、终止聘用合同

注:以上所列未尽劳动合同纠纷类仲裁请求事项,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

本团队专注:您的工伤已穷尽追偿手段没拿到赔偿,即单位没替您交工伤保险+已定工伤等级+已仲裁明确赔偿数额,这就基本符合本团队的帮扶条件。如果已申请强制执行则完全符合帮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