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源县医疗保障局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件,其中婺源县中医院、婺源县人民医院、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婺源民生医院等 4 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2024 年 6 月,在核查 “八类人员” 就医信息时,工作人员发现低保救助对象汪某某在 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竟在上述 4 家定点医疗机构共住院 68 次。这一异常情况立即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觉,并迅速展开深入调查。经核实,这 4 家医院在收治汪某某过程中,均存在挂床住院的违规行为。
挂床住院是一种严重的医保违规行为,即患者实际未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却通过虚假住院记录骗取医保基金。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也侵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婺源县医疗保障局对涉事医院作出了严厉处罚:
责令婺源县中医院、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婺源县人民医院、婺源民生医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其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对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予以追回,并加收违约金。其中,对婺源县中医院追回医保基金 258552.51 元,并予以 1.1 倍违约金处理,金额达 284407.76 元;对婺源县妇幼保健院追回医保基金 147308.39 元,违约金 162039.23 元;对婺源县人民医院追回医保基金 10740.06 元,违约金 11814.07 元;对婺源民生医院追回医保基金 1926.09 元,违约金 2118.70 元。
对以上四家医院共 11 名经管医保医师分别予以扣计 6 分,暂停医疗保险服务 3 个月的处理,以此警示医保医师群体,强化其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责任意识。
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418527.05 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处理 460379.76 元也已追缴到位。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 “救命钱”,确保其安全、合理使用至关重要。此次婺源县多家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件,再次敲响了医保基金监管的警钟。相关医疗机构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医保政策法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权益,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实践9班)
编辑: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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