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消除非法改装“电摩”带来的安全隐患,近日,沙雅公安交警聚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电摩”通行秩序常态化管理,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中,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电摩”违法规律与出行特点,精准研判重点路段和时段,在学校周边、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周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拦截、视频巡查与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过往车辆及周边停放“电摩”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飙车小团体、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恶意扰民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格局。

执勤民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在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车辆的同时,向驾乘人员详细讲解非法改装和飙车行为的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引导其摒弃交通陋习,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改装“电摩”31台。下一步,沙雅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常态化推进“电摩”违法治理工作,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出行氛围。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

不要为了逞一时“炫酷”

而将安全抛之脑后

暑假来临

孩子们在放松一“夏”的同时

切勿把马路当成“游乐场”

请家长看管好家里的车辆钥匙

教导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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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沙雅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