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1662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健、陈卫花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张健,男,1973年1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730115****,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团结新村54号楼503室。

被执行人:陈卫花,女,1977年1月2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770128****,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团结新村54号楼503室。

未履行标的额:900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审核:陈杰

终审: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