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 前言 ≻—●
这年头做个饭都要变得小心翼翼,千万不要随意拍摄上传,否则可能会摊上天价罚单。
一名饭店老板娘在网上发布了一条视频,内容为门店制作的一道特色菜品,不曾想自己随手发布的一条视频,竟要支付45万元的罚金。
●—≺ 天价罚单 ≻—●
黄女士来自于山东省临沂市,她在兰山区经营了一家餐馆,时不时会在网上发布关于餐馆菜品的内容。
今年的2月份,黄女士闲来无事,在网上发布了餐馆内制作的蛤蟆汤和一些昆虫菜品的视频。
视频的一开始为一盆汤菜,手写标注为“蛤蟆汤”,后面则是多种昆虫食材,至于饭店门店的外观,黄女士专门放到了末尾。
整条视频没有声音,也没有标注菜价,更没有购买链接,甚至连饭店的名称和地址都未出现,像这样的视频自然吸引不了多少客流。
但令黄女士没有料到的是,顾客没有引来多少,她竟引起了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意。
3月22日当天,兰山区市监局的工作人员与黄女士取得联系,声称其账号发布的蛤蟆汤菜品视频涉嫌“违法广告”,令黄女士前去市监局配合调查。
好巧不巧,那段时间黄女士刚好在60公里开外的娘家,而且她当时的身体正好不舒服,于是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会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配合调查,市监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也答应了此事。
挂断电话,黄女士为避免再惹麻烦,删除了那条蛤蟆汤的视频,她原本以为市监局找自己不会有太大事,顶多就是警告或者勒令整改之类的处罚,只可惜她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从娘家回到餐馆,黄女士一打开门就看到地下有一张纸,她捡起一看,竟是兰山区市监局给自己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书是3月24日下达,内容中显示,黄女士发布了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因黄女士拒绝调查,故从重处罚。
最让黄女士感到震惊的是对方针对自己的处罚措施,自己只是发布了一条菜品视频,竟然要罚款45万元。
●—≺ 3个多月的申诉 ≻—●
对于市监局的处罚黄女士并不服气,自己就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店铺的菜品,也没有配音,不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因素,何谈违反广告法?
说句不好听的话,既然想要让别人死,那就让人家死个明白,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单凭一句“违反广告法”就罚款几十万,这事搁谁身上会服气?
为了讨回公道,黄女士于3月28日向市监局递交了《陈述申辩书》以及《听证申请书》,解释自己所发布的视频并非广告,不存在所谓的违法行为。
可黄女士递交的材料就如同石沉大海一般,丢出去就没了回应,兰山区市监局既没有撤销针对黄女士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也没有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一直吊着黄女士不给明确答复。
要杀也不杀,要放也不放,这种情况最令人难受,黄女士讨厌这种感觉,在此后3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多次前往市监局等各部门反映情况,只可惜依旧没有等来正面回应。
在这段时间里,找到过兰山区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方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直接选择了不予受理,黄女士也找到过法院提起诉讼,可惜得到的答复依旧是“不予受理”。
事情来来回回拖了3个多月,直到7月10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才终于通过该案的立案审核。
除了上诉这条路,黄女士还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媒体记者,大致了解黄女士的情况后,记者与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询问起处罚黄女士的具体理由。
对方回应称,黄女士发布的视频涉及到了“蛤蟆”,蛤蟆是野生保护动物,如果“蛤蟆汤”使用的是牛蛙,需要在视频中明确写明“牛蛙”,若饭店在短视频平台分享产品或者制作过程展示,且账号名称和店铺名字一致,就构成商业广告。
这番回应看似“有理有据”,实则就是在玩文字游戏,在山东潍坊、临沂等地,有些人习惯将所有蛙类统称为“蛤蟆”,就算是大个头的牛蛙也有人会称之为蛤蟆。
面对对方的文字游戏,黄女士该如何破局?这起事件中最终的处理结果又将如何?
●—≺ 处罚无效,5人撤职 ≻—●
随后,记者通过搜索后发现,在临沂当地,有不少餐馆都发布了关于蛤蟆汤菜品的视频,山东当地的媒体曾经也进行过报道,本地产出养殖产业已形成规模化。
黄女士餐馆中所使用的“蛤蟆”为人工养殖的蟾蜍,至于那些昆虫也为市面上常见的蚂蚱、知了等,没有添加任何野生保护动物。
不管野生还是养殖,兰山区市监局都没有证据证明黄女士使用了野生保护动物,而且蟾蜍也可以被称作蛤蟆,黄女士发布视频用“蛤蟆汤”并无不妥之处。
7月11日夜晚,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内容中显示,早在5月12日时,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就决定不再处罚黄女士。
不过黄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在5月12日当天,她确实收到过兰山区市监局的电话,要她前去局里协商,因当天黄女士有事所以无法到场。
在电话沟通过程中,对方要求黄女士今后不得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并且禁止黄女士在饭店继续售卖“蛤蟆汤”这道菜,丝毫没有提及撤销处罚的事。
黄女士对此感到非常委屈,凭什么说罚就罚,说不罚就不罚?因为这起事件,自己的饭店停业了3个多月,直到近两天才重新营业,这期间浪费的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又该由谁承担?自己的难道就要白白承受这些损失?
随着这起事件的发酵,迅速引起了临沂市方面的高度重视,临沂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此事。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严重过失,针对以上问题,临沂市市监局对兰山区市监局5名工作人员做出了停职处理。
停职仅仅只是个开始,被停职的5人将接受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这些人依法严肃处理。
主要信息源:
1、央视网2025年7月12日:《一条做饭视频招致45万“天价罚单”》
2、央广网2025年7月15日:《饭馆发菜品视频拟被罚45万?官方最新通报:5人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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