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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政策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最新文件,存量与增量项目执行规则明确,各省份方案逐步清晰。

山东:

存量项目:

补贴未到期的集中式、分布式:照现行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补贴到期的集中式:按规定参与中长期交易(含绿电交易),全电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补贴到期的分布式:应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增量项目

集中式:按规定参与中长期交易(含绿电交易),按现行电力市场规则全电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分布式:可独立报量报价或通过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也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

山西:

存量项目:暂按山西省现行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

增量项目:须全电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方式灵活(独立、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结算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分摊。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纳入机制后,投产之日起清算追补。

浙江:

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

增量项目:采用 “90%煤电基准价 + 10%现货市场价”模式。10%电量按当月现货市场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电能量加权均价结算,不参与辅助服务等费用分摊。

光伏资讯认为,此次改革标志着新能源电价加速与市场接轨。补贴到期项目全面市场化已成定局,特别是山东对存量到期项目的明确要求。山西、浙江的创新结算机制为其他省份提供重要参考。电站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属地政策细则,尤其是参与市场的方式、结算规则及费用分摊机制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新环境。

市场化浪潮已至,谁先适应,谁占先机。

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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