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发了个帖子: 《急着把本国女孩钉上耻辱柱,才是真“辱国格”》 ,发之前就预感到要挨骂,事实也的确如此,很多回复不堪入目,从目前的1.1万回复粗略计算,仅有20%不到支持我的观点。
我从来就没说这个女孩没有错,之所以提出类“同情”的观点,主要是认为“她不配”。
我在文中说:“真正的国格,绝不是把公民的私生活当成国家脸面的遮羞布,它是一套由国家制度、社会文明与公民尊严共同构成的复合体,其核心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其实本来接着还有一段话,我在发之前删除了:“……对照上述特征,这种裤裆里的破事怎么也上升不到国格层面,倒是那种公然撒谎引起联合国关注的人和事,确实有损国格。”
有网友说我是“底层垃圾”“出来洗地的”,我不生气也不害怕,因为我知道,别说“高层”没空搭理我,就算是“中层”,以他们的素质都不会这么认为。
但是今天我看到一个大V的发言,着实有些害怕了,因为按照他的逻辑判断,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事件,而是一场更大的阴谋。
——这个帽子扣得够大,不知道李同学事件会不会成为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批评国内的人和事,都是希望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正义,不仅反对崇洋媚外,也反对“U型锁”般的“假爱国”。
回头再看李同学这件事,我们这些人都可以说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也犯不着为这种人形成对立,而整个事件就是由学校的骚操作引发的,批评一顿就不行?
——既然此前《拟处分告知书》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其中任何一项对方没有回应就相当于放弃申诉,早就可以直接处理了,还搞什么“公告送达”?如果觉得这事丢了学校脸,“公告送达”不是再丢脸一次?
——按照那位大V的逻辑,校内可能有人想“搞事情”,闹不好也与“颜色革命”有关。
此外,对于“与外国人不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理解,从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来看,其中的顿号是并列关系,而不是选择关系,如果是选择关系,就应该用“影响国格或校誉”来表达。所以校方的处理依据就是李同学的行为“辱国格”,不要拿“损校誉”来辩解。
最后,不管网友怎么骂,我还是坚持原来的观点,唯一不安的是:本来对李同学的“上纲上线”就已经很不堪了,再给评论此事、持不同意见的博主、网友“扣大帽子”,真的就转移、激化矛盾了,李同学不应该有这个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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