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呼吁,希望公众对待宠物能够更加包容一些。

就拿近期热度很高的金毛“李墩墩”事件来说,有相当数量的网友,认为餐馆的处置不恰当。

“大热天,它只是想蹭个空调而已,怎么也罪不至死吧?”

这种观点对不对,网上已经有太多的分析,我们也不必再说。

今天想谈的话题,是该不该限制遛狗的时间。

说到对养狗的管理之严,相信很多人下意识都会想到杭州。

此前,就有网友在浙江省政府网站留言,希望能够调整一下遛狗的时间,“让狗狗也能多见一下太阳。”

这位网友称,按照杭州目前的政策,狗狗只能在晚7点到早7点之间出门活动,也缺少配套的遛狗场地。

“对狗狗非常不友好,导致狗狗因缺失光照产生皮肤病。”

确实,现行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杭州市犬主出户遛犬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这项规定从1996年制定,经过两次修改,一直延续至今。

部分杭州网友认为,这项老政策已经不符合现状。

实际上,杭州为了照顾养犬人,也曾试点开展“公共遛犬区”的尝试,比如余杭公共遛犬区开放时间是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而拱墅康桥独城公园内周末、节假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也给予开放。

而对于一些养狗人来说,这样的妥协显实还是不够的。

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养狗的想要更多自由,其他公众更注重安全和环境卫生。

这个矛盾怎么协调?

问题就在于,当前并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去对遛狗时间做出统一的规定。

实际上,各地对遛狗时间进行限制的并不多。

平顶山与杭州一样,也是规定早7点至晚7点禁止遛狗。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规定:06:00—00:00内,禁止任何犬只进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

云南省文山市“7:00至22:00禁止遛犬”的规定,还间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城市养犬办法”。

江苏宿迁和山西太原,也曾对遛狗时间做过限制,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都删除了这项规定。

从全国范围来看,遛狗的自由度还是蛮大的。

有些人都把宠物狗带进了餐馆,甚至拿公共餐具给狗喂食,这到底是不够自由,还是自由过了头?

不过,也需要注意到一点,一些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出现,并不代表整个养狗人群体都是坏的。

他们的正当权利也应该给予尊重。

即便当地没有遛狗时间限制,有人也会选择天黑或早早出门。牵好狗绳、戴嘴套更是标配。

有人会主动避开电梯里的其他业主,或者约束好狗狗不吓到其他人。

有人会及时清理狗便,不让自己的喜好影响到他人。

只可惜,在公众的反馈里,这样素质高的养狗人,好像也只是少数。

在金毛“李墩墩”事件里,有一些过于激烈的言论,认为只要不拴绳的狗就该被打死。

其实也没必要。

在涉及狗的问题上,正反两种观点的对碰,也未必是坏事。

或许,有更多人参与的辩论,能够促进养狗和不养狗两个群体之间的换位思考。

对于养狗人士来说,文明养犬,不仅仅是对他人权益和公共秩序起码的尊重,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好。

只有养犬人做到了文明,才能给自己争取到“养犬自由”的更多砝码,不然的话,只会让自己的权益受到限制。

我相信,杭州这么早就会出台如此严厉的规定,一定是事出有因。

每一个对遛狗时间作出严格限制的城市,背后绝对是大多数无辜市民受够了“狗患”的骚扰所致。

不过,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饲养宠物已经是一股挡不住的热潮。

据澎湃新闻的报道,2024年我国宠物犬的数量已经达到了5258万只,再加上数量更多的宠物猫,甚至已经超过了4岁以下婴幼儿数量。

有数据显示,每7.5个城镇居民中就有一人养了一只宠物猫宠物狗,宠物已成为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

如果因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就对整个群体进行否定,可能会产生逆反效果。

养狗和不养狗市民之间的裂痕,会因此而不断被拉大。

如何做,需要更好地权衡双方的需求。

比如,可以不限制遛狗时间,但必须强制拴绳和戴嘴套,以保证公众最大可能的安全。

再比如,给了养狗人更多的自由,他们就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犯了错,处罚要加重。

不清理狗便,每个市民都有投诉举报的权利,罚款1000元起步,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行政拘留,并取消养狗证。

小错也要重罚,这就是争取自由的代价。

对此,大家觉得可行吗?来评论区留言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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