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5〕31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渭教基〔2025〕34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渭教基〔2025〕35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碧舟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 杰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薛江艳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沈俊龙 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股长

屈玉玲 县教育体育局招办主任

杨双稳 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主任

薛卓文 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胡 剑 县教育体育局招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杰同志担任,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生范围

2025年,我县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民办面向市内招生),不得违规超计划、跨县域招生。大荔中学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我县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且学籍在该校的具有我县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渭南市教育局下达,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各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无计划擅自招生。

(一)大荔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大荔中学定向招生计划

四、招生工作办法和程序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办法

1.在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全市将统一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含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录取。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定向生的录取。大荔中学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个人意愿,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全市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二)招生程序

1.成绩公布。市教育局将于7月17日上午12:00公布2025年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通过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或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或到县招办和所在初中现场查询成绩。

2.志愿填报及设置。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8:00,各初中务必于7月18日上午,围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志愿填报”等对考生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各考生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填报志愿。渭南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提前批次和县市区批次。提前批次志愿为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高新区渭南中学,提前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选择1-5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3.录取次序。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第一阶段录取全市提前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县市区批次。县市区批次首先招录大荔中学、城郊中学、朝邑中学特长生;再招录大荔中学统招生;再招录大荔中学定向生,若定向生计划未录满,剩余名额转为大荔中学统招生计划;再招录五所普通高中未完成的统招生计划。

4.集中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7月22日至8月2日,

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5.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确认后,各普通高中严格依照招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建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初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如实记录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中低于4个A级的,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评价等级有1个D级的,各高中学校均不予录取。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

7.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按照市上的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档工作,在招生结束后规定时限内完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杜绝滑档现象。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二)严格信息审核。各初中要对本校参加定向生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如实填写报名考生所在学校、姓名、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招办。对审核不严不细不实的学校,县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三)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教育体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违规违纪监督检查。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

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录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没有生物学、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我县户籍在外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县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市内县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五)强化督查检查。各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市县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暗访和专项督查,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对于校长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于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0913-3266027

投诉电话:0913-3266029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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