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承认“抓错人”仍不释放,“放他走领导就麻烦”,困住无辜者两年
一个曾帮助破解区块链技术、亲手打开项目后台锁定主犯犯罪事实的技术人员,为何会以“诈骗从犯”之名身陷囹圄,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湖北省云梦县一起虚拟币诈骗案的判决,正牵动着无数关注司法公正者的心。当事人作为推广代理商,自2023年9月被捕,截至今年9月就将在看守所被关押满两年,始终坚称无罪,其家属与辩护律师直指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犯诈骗罪没有证据,程序违法,且回避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等多重硬伤,申诉程序已正式启动。这场围绕“清白”的抗争,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更叩问着司法程序的公正。
一、事件核心:从推广代理到阶下囚的转折
2020年,深圳市星某际节点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推出DIP币项目,对外宣称是创新虚拟币投资,实则在交易平台暗藏“后门”,可擅自操纵币价、转移用户资金。当事人作为一名区块链技术爱好者,对该公司的“操纵”行为并不知情,只是以业余推广代理的身份,通过社交平台协助宣传该项目。
2020年11月,当事人的朋友、项目技术开发人员杜某私下告知:“老板何某涛在后台偷偷套取用户资金。”得知消息后,当事人第一时间通知了自己联系的投资者撤离,并在圈内交流群里披露了项目风险。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何某涛,不仅遭到“不要乱说话”的威胁,更被何某涛私下与贾某强等团队成员约定“若出事就推到当事人身上”,成了预设的“背锅侠”。
2022年8月,租住湖北云梦县的一名投资者因被骗受损报案,案件由当地警方受理。2023年9月,警方跨省抓捕,共抓获4人,其中包括主犯何某涛,两名技术人员,以及当事人。起初当事人被指认为项目“操盘手”,后经侦查证实仅是众多的推广代理商之一。可为何在众多业余推广代理及推广机构中,只抓了他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抓错人后又将错就错吗?
被抓后,当事人积极帮助警方破案,提供技术支持,充当“老师”角色,教办案人员区块链知识,打开信息库后台门等等,相关部门才能看到主犯的犯罪事实和金额,完整掌握何某涛的犯罪事实与操作轨迹。从法律层面看,这种“帮助侦破本案”的行为及效果,完全符合立功要件,依法应认定为立功。需要明确的是,何某涛后续未退赃,是其本人拒不退赔的主观恶意所致,也是相关部门追赃挽损工作面临的客观问题,与当事人无关,更不能以此否定当事人的立功表现。
2025年3月,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受指使宣传虚假信息致用户损失”,无视其贡献,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年6月,尽管律师和家属一再提示冤情、公道与公正,没有证据支撑,且当事人连犯罪金额都没有,可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
二、争议焦点:证据链与程序的多重疑点
案件的核心争议,始终围绕“证据是否足以定罪”与“程序是否公正”展开:
1.主观故意证据的矛盾性
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明知诈骗仍继续推广”,但支撑这一指控的核心依据,仅是2020年12月20日他发布的一条微信记录。然而,这一证据存在明显的逻辑缺陷:从时间线来看,这条记录发布于当事人多次示警之后,且不在侦查机关认定的案涉犯罪时间段内。当事人早就多次提醒投资者“老板套钱跑路”,还向机构投资商披露了系统漏洞。一边是反复示警的记录,一边是被孤立解读的微信内容,两种行为指向的“主观故意”截然相反,公诉机关仅以后者作为定罪依据,显然难以成立。
2.损失关联的证据空白
本案并无证据证明当事人与何某涛等人具有共同犯意,一审判决认定“103名被害人损失7776万余元”,却始终未明确其中哪些人是由当事人推广的用户,更未说明这些用户的具体损失与他的行为存在关联。家属痛陈:“他推广的人经提醒后都没亏钱,连谁是他的客户、亏了多少钱都查不清,凭什么定罪?”更令人唏嘘的是,当事人本人也是该项目的投资者,同样蒙受了损失。而且,相关部门至今没有查到当事人的犯罪金额。
3.关键证词的报复性
何某涛等人在供述中称当事人是“公司运营总监”,是对他此前披露项目问题的报复,为虚假证词。侦查卷宗明确记载,当事人不是深圳市星某际节点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的员工,只是业余代理,与何某涛无直接工作联系,仅对接贾某强、古某、何某辰三人,而侦查卷宗却无此三人的任何供述或证言。这些带着私人恩怨的证词,成了逮捕当事人并因司法惯性最终导致当事人被定罪的重要依据,却难以经得起逻辑推敲。
4.程序合规性的多处瑕疵
抓捕定性错误:当事人因被误指为“操盘手”被捕,后经侦查证实是非公司员工的推广代理,办案人员甚至向律师承认“最初搞错了”,还叮嘱律师“别说出去”,却仍拒绝纠正;
证据提交偏向:公诉机关未提交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证据,包括当事人在深圳南山相关部门的报警记录、告知漏洞、劝退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当事人在一审庭审中当庭指出“对其有利的证据未被录入卷宗”,却未获回应;
二审程序简化:作为无罪上诉案件,二审未开庭审理即维持原判。辩护律师申请调取当事人手机中与案涉事实有关的完整数据信息(其中包含提醒用户撤离的记录),二审法院以“无义务调取”为由拒绝,可当事人的手机自始至终由相关部门扣押,家属无奈反问:“证据在他们手里,我们怎么拿?”
立功情节漠视:当事人打开后台帮助警方锁定犯罪事实,是何某涛案侦破的关键一步。但检察院审查期间,为“帮公安兜底”未予认定;案件到法院后,若法院秉持公正、不相互包庇,本可依法认定,却同样不予认可,仅轻描淡写为“配合侦查”。相关人员曾私下告知家属:“检察院不认定,你们可以到法院申请。”可最终,两级司法机关都选择了沉默,未认可其立功情节。
三、程序争议:从“抓错人”到“不开庭”的连锁质疑
案件侦办与审判中的诸多细节,更让家属难以接受:
违法不予通知:当事人被拘留后,侦查机关并未依法通知家属,直至当事人被拘留20天后,家属才获悉当事人被拘留的消息,还是当事人请看守所管教告知的,期间家属承受的煎熬难以想象。
逮捕依据模糊: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公安匆匆送去补充材料,仅以一份聊天记录截图作为孤证,检察院便据此草率地对当事人作出逮捕决定。此外,相关部门提供的其他聊天记录中,明明有当事人告知骗局、劝退投资人的内容,却被刻意忽略。
纠错机制失灵:家属从知情人士处得知,相关部门内部曾有人透露,因担心办错案被追责,拒绝释放当事人,办案警官甚至直白地说:“放他出来,领导就要有麻烦。”这种为规避责任而维持错案的逻辑,让程序纠错彻底陷入僵局。
层级监督乏力:家属痛陈,当事人是作为“操盘手”被羁押的,在发现当事人不是“操盘手”后,检察机关、二级法院没有依法履行法定监督、审判职责,继续延续相关部门的错误。家属无奈地说:“检察院帮公安兜底,法院帮检察院兜底,官官相护,我们找谁说理?”
四、事件反思与申诉诉求
该案的争议,早已超越个案本身,它折射出虚拟币案件审理中的共性难题:当技术复杂性遇上司法程序,如何避免“客观归罪”?当跨地域侦办掺杂利益考量,如何坚守证据标准?
目前,当事人家属已委托律师提交申诉材料,核心诉求清晰而迫切:完整调取当事人的手机存储信息,核查他通知用户撤离的记录,还原案件全貌;明确103名被害人中与当事人推广行为存在关联的具体人员及损失,若无法证实,则应排除相关指控;认定当事人帮助破案的行为构成立功;审查公诉机关证据提交的完整性与侦办程序的合规性,纠正“选择性举证”“程序简化”等问题。
“他帮警方破了案,最后却成了阶下囚。”当事人家属的这句话,道尽了这场争议的荒诞。眼看今年9月就将迎来被羁押两周年的节点,92岁的外婆仍在日日盼他回家,而这场关于清白的抗争,还在继续。
只有彻底查清每一份证据,纠正每一处程序瑕疵,才能让正义真正站得住脚。这场持续两年的争议,最终将走向何方?它不仅考验着相关机关纠错的勇气,更检验着“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承诺——毕竟,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都是公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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