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一个律师成功的标准是什么?是律师年收入多少,可以锦衣玉食生活奢华;还是律师取得了多少社会荣誉,身兼多少社会职务;还是律师身跨政商两界,具有为别人所不能之“超能力”?

然而,当以上的这些“光环”褪去,到了还原律师本职工作属性,律师本人的所作所为也需要经过时间和法律上的真正检验时,才会令人惊艳,只有大浪褪去,才会知道谁在裸泳。那些所谓的“光环”,不过都是浮云而已。

近期,律师圈接连发生了三个暴雷性事件,无论是从事关每名律师的执业方式的广度,到评价律师成名标准的深度,都可以令人深思,究竟什么样的职业生涯,才会一名真正的成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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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诈骗1.2亿元,被判无期徒刑

当很多年轻律师还在感叹入行以后才发现,律师行业根本不是影视剧里宣扬的白领工作,没有案源甚至要倒贴律所开支、缴纳社保的时候,有一89年出生的年轻律师,却可以取得上亿元的创收。不过,这些“创收”是非法的。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公布了皖司罚决〔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1989年出生的周姓律师,利用长期深耕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便利,曾向多名企业主和投资者宣称,自己能通过“特殊渠道”低价获取银行不良资产包,承诺获取高额回报。

蚌埠市检察院指控,周某伪造有关资产公司、国家机关公章,伪造债权转让协议书及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以签订虚假合同帮助他人购买或共同购买不良资产债权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1.2亿余元,用于网络赌博、偿还债务等。

纸包不住火,有受害人向银行核实债权真实性,遂东窗事发。2025年10月29日,蚌埠市中级法院判决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能拿得出上亿元投资的,绝非等闲之辈。可很多人本着对律师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身份信任,尤其是看到律师出具的各种合同、法律文书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且附有律师职业便利才会取得的债权处置交易资源时,谁会想到,背后居然是一场骗局。

二、“出谋划策”帮当事人逃避法院执行,律所主任被判拒执罪

当自己的客户,或是法律顾问单位的负责人询问律师,自己正在面临着被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什么手段,来保住自己的财产,而不被法院发现或执行去时,律师应该如何回答?

现实中,如果有律师回答,这个问题涉嫌违法,律师依法依规应该拒绝回答,或是动员自己的客户遵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法院执行通知,是否会遭遇到客户的直接解约?

于是,在现实利益的考量下,律师能否向客户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和对司法工作的熟识,挖空心思的指导当事人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去逃避法院执行呢?

近日,社交媒体上流出一份今年2月12日安徽省天长市法院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一69年出生的律所主任,被法院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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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大概是,律师风险代理了一公司客户的执行案件,通过法院执行拿到了执行款。遭遇的问题是,客户在另外的案件中,因为欠款已被另一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封了对公账户。

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执行通知,被执行人获得财产后,应该主动向法院申报。公司账户已经被法院冻结,再往里打款意味着有去无回。于是,律师与公司负责人商议重新开设公司账户接收执行款。

律师联系某商业银行,谎称“有工程需要开账户走账”,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开设了一般账户。开户后律师帮助起草《收款账户说明书》提交给法院,领取了37万元执行款。

执行款到账后,律师通过律所账户收款10万元,之后又通过律所账户向公司负责人儿子转账6万元,附言“借款”。

如今全国法院的执行案件都是联网的,公司在别的法院通过执行案件拿到了执行款,很容易就会被查出来,就看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追究不追究、追究了力度罢了。

案发后,涉案律师及其辩护律师均称不构成犯罪,律师不知道客户已经被法院执行,新开设账户不是为了逃避执行,可律师跟客户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上述过程皆有律师的指导和参与,法院对此辩解直接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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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杆式”“红顶”女律师被带走调查

根据众多自媒体的披露及财新网的报道,4月19日,重庆一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主任彭某(女)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或涉及与诸多落马官员案件关联,涉案金额3080万USDT(约2.1亿元)。

尽管该消息目前官方尚未发布正式通报,但因为该律师在当地政商圈此前的地位显赫,引来了诸多法律圈的震动。

公开资料显示,该律师不仅家门显赫,自己1988年从政法大学毕业后从事律师,1996年创办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带领律所两度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用网友的话是,该律所取得的荣誉,整面墙都放不下。

执业30多年来,该律师长期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投融资并购、破产重整、房地产建筑等重大资产项目领域,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重庆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用网友的话是,她集齐了律师行业的所有“顶级头衔”。

正因为法律圈如此地位,女律师被带走的消息一出,很多自媒体纷纷用“标杆式”、“红顶”女律师来概括这个事件,并引发了知名律师在政、商、法复合交汇领域,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猜想和讨论。

各地方律师群体中,都活跃着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官派律师。他们虽然自己也是身为律师,大多是地方上大型律所的主任或是高级合伙人,又在律所组织中担任着领导职务,常年游走于行业管理部门跟律师业务之间,担任着诸多体制单位的法律顾问身份,身负众多的社会荣誉。

近年来,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时不时的就传来此类官派律师被查的消息,大多跟长期接近资本与权力、法律的运作有关。每有此类律师被查,皆因此前在当地法律圈的知名度,会引来巨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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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近日律师圈被热议的三个暴雷事件,尽管各自案情不同、角色不同,但因为都具有的律师身份,深思起来有很多共性问题,触及到了当下律师执业方方面面的法律风险。文章篇幅有限,有机会再深入分析。

简而言之,还是那句话,律师从职业设计到行业规范,本就是为了严法正纪目的而设立的。一旦律师枉顾了社会和国家的信任,想要利用职业身份从事着乱法悖纪的事儿,无论此前取得过何等的“辉煌”业绩,都经不起“真查”的。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图片来自网络